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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11-002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城市黑臭水体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8〕202号
发布日期: 2018-10-31 成文日期: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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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城市黑臭水体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8〕202号
发布日期: 2018-10-31
成文日期: 2018-10-31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城市黑臭水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环保厅、住建厅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新一轮全面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主体: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分别对各自管辖区域且属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水体进行全面排查;上述区域之外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水体,由宣州区政府配合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进行排查。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城市建成区内的河道或池塘等水体。

    三、排查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0日。

    四、排查方法:普查、结合举报信息现场确认;相关黑臭水体标准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有关内容(附后)。

    五、排查结果报送:2018年11月11日将排查结果报市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城建科(联系人:雷天奇;联系电话:3025280;邮箱:xcszjwcjk@126.com)。

    六、排查结果运用:排查结果汇总后,由市环保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水体分别进行检测,对照黑臭水体标准进行分类;由市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黑臭水体名单,由责任单位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第二章(节选)

  1. 城市黑臭水体调查表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第二章(节选)

第二章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 

    2.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2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

    根据以往掌握的水体污染和投诉情况,城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对所有城市水体的黑臭情况进行预评估,将结果列于表1 中并予以公示。

    表1城市水体黑臭状况预评估结果

水体编号

水体名称或具体位置

黑臭状况

无黑臭

局部黑臭

全部黑臭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主管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 份,如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60%以上,则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手机二维码形式完成公众调查。公众调查问卷可参考附1。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识别结果,提出城市黑臭水体的初步名单。

 

附件2

城市黑臭水体调查表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2018.11

水体编号

水体名称或具体位置

黑臭状况

无黑臭

局部黑臭

全部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