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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1811-00011 组配分类: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2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1811-00011
组配分类: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21
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00:00 来源:市卫计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全市入托入学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教体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切实提高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减少学校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就扎实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是儿童计划免疫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为没有全程接种的儿童提供相应的免疫接种服务,确保全体儿童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从而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学校疫苗针对性疾病疫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自2017年起,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被纳入政府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今年将重点考评卫生计生和教体部门的工作协调、责任落实等情况。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教体局及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

二、加强沟通,提高工作质量

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教体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托幼机构)要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负责查验、补种工作,并于10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逐级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市教体局。县、乡两级卫生计生和教体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根据查验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确保年度查验补种工作高质量完成,10月12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将部门工作会议召开情况报上一级对应部门备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主动配合做好查验和督促工作。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和教体部门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宣城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自工作责任。

教体部门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工作的主要考评内容。

卫计部门负责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协助教体部门对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补证、补种工作,并开展技术评估。

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儿童入托、入学时,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要向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请儿童所在班级班主任配合疾控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根据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开具《宣城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凭证》或《宣城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对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及时给予补种,同时加强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工作指导和培训。

四、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教体局要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民营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学校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将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请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教体局于10月20日前将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总结报市卫生计生委、教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体局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由分管领导带队的联合工作督查。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