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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16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04
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16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0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工作,现将《各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通过OA反馈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汪劲鹏,联系电话:3017291。

 

附件:1. 各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 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附件1

各县(市、区)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分值

三级指标/考核标准

评估方式及说明

1

工作部署推进

(10分)

组织领导

(4分)

2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印发会议纪要或作出明确批示。

查证有关资料

2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按月召开调度会研究工作,解决问题。

查证有关资料

3

1

按要求及时报送业务梳理、“两减一增”专项行动、平台建设、系统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各项材料、表格、系统填报等情况及质量,每缺一次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

4

督查考核

(3分)

1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组织开展督查得0.5分;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得0.5分。

查证有关资料

5

2

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月度通报情况,得分=(县市区月度通报总平均分/100)*各县市区平均分*2分

查证有关资料

6

 

宣传推广

(3分)

1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业务培训。

查证有关资料

7

1

加大相关案例宣传推介,做法及成效被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1分)。

查证有关资料

8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全年被采用达到4条,得0.6分,每少1条扣0.2分,每多1条得0.2分,最高不超过1分。

头条信息相当于2条普通信息。查证有关资料

9

政务服务事项

标准化(14分)

目录清单

(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分)

1

梳理上报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情况,报送不及时、编制质量差、缺项、漏项等,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

10

目录清单

(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1分)

1

梳理统筹、报送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情况,反馈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不及时,梳理统筹质量差、缺项、漏项等,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

11

实施清单

(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分)

1

按要求组织编制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个性要素情况,线上编制及时的,得0.5分;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完整的,得0.5分,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

12

实施清单

(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1分)

1

按要求组织编制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个性要素情况,线上编制及时的,得0.5分;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完整的,得0.5分,缺一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

13

事项认领情况

(2分)

2

各县(市、区)认领事项未达到标准化清单50%的单位数量占比,全部达到得1分,其他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未认领事项需提供说明,平台检查

14

办事指南

准确度(8分)

8

办事指南要素符合编制标准的,得8分,不符合的按比例扣减。

编制标准见附录;平台检查

15

皖事通APP

应用推广

(17分)

 

 

 

 

 

皖事通APP

应用推广

(17分)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APP接入“皖事通”情况

(5分)

5

根据接入服务数量排名计分,按照“应接尽接”要求,未接入的每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16

各县市区在“皖事通”APP上提供服务的总访问情况

(5分)

5

根据总访问量排名计分。

平台检查

17

各县市区“皖事通”APP用户情况

(5分)

5

“皖事通”APP登录人次(去重)与本地区常住人口数比例排名计分。

平台检查

18

各县市区“皖事通”APP宣传推广情况

(2分)

2

“皖事通”APP宣传推广情况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19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29分)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29分)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29分)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29分)

县级门户

(1.5分)

1

2018年6月底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1. 乡镇(街道)全部“点亮”得0.6分;每少一个扣0.1分,扣完0.6分为止。
  2. 村(社区)全部“点亮”得0.4分;每少一个扣0.1分,扣完0.4分为止。

平台检查

20

0.5

县(市、区)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存在多门户,发现一个扣0.5分。

平台检查

21

办事指南同源

(1分)

1

县(市、区)政府门户、部门门户、移动端、第三方服务入口等渠道办事指南同源情况,发现一个未同源的,扣0.1分,扣完为止。

平台检查

22

统一入口

(0.5分)

0.5

县(市、区)门户网站首页的重点区域是否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接引导至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本地区频道。发现一个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平台检查

 

23

24

政务信息

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

(1.5分)

 

0.5

建立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源头管控机制。

查证有关资料

25

1

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查证有关资料

26

安全保障体系

(1分)

1

制定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安全应急保障综合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得1分;如出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或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此项不得分。

查证有关资料

27

网上办理深度

(1分)

0.5

2018年6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二级以上网办深度达到90%。

平台检查

28

0.5

全程网办事项的比例达到30%;得分=比例/0.3*0.5分,最高得0.5分。

平台检查

29

办件情况

(3.5分)

2

各县(市、区)办件量情况。万人有效办件量排名第一的得2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每万人办件量指=办件总数/常住人口总数*10000

平台检查

30

0.5

各县(市、区)认领的省统一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承诺时限。

平均承诺时限低于7个县(市、区)平均承诺时限,得满分;高于7个县(市、区)平均承诺时限的按比例得分,得分=0.5-(本地平均承诺时限-7个县市区平均承诺时间)/7个县市区平均承诺时间*0.5。

本地平均承诺时限=本地认领下发事项总时限/本地认领事项数;

7个县市区平均承诺时限=7个县市区平均承诺时限总和/7;平台检查

31

1

各县(市、区)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报的办件占比情况。占比最高得满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平台检查

32

统一身份认证

(6分)

2

各县(市、区)注册个人用户数与本地常住人口数比例计分。比例最高的得2分;其余以比例最高的为基数等比折算。

平台检查

33

2

各县(市、区)注册法人用户数与本地注册企业数比例计分。比例最高的得2分;其余以比例最高的为基数等比折算。

平台检查

34

2

各县(市、区)活跃用户数(含法人)与本市常住人口数比例计分。比例最高的得2分;其余以比例最高的为基数等比折算。

平台检查

35

统一支付情况

(1分)

1

各县(市、区)开通网上支付情况。

得分=已开通网上支付事项数/涉及收费事项数*1分。

平台检查

36

统一物流情况

(2分)

2

各县(市、区)通过快递寄送办件结果情况。

查证有关资料

37

联合办理和流程优化

(8分)

8

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以群众办“一件事”为标准,针对企业开办、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高频事项,开展集成服务和特色服务,推进集成性、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应用的情况。每有一个此类应用的,得0.8分,得满8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38

线上线下融合

(0.5分)

0.5

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通报制度,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39

政民互动

处理情况

(1.5分)

0.5

实现政务服务门户与12345系统对接,通过12345系统开展政民互动中投诉、建议等工作落实。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40

1

及时处理政民互动中投诉、建议、咨询及纠错等处理情况。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41

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25分)

健全各级

政务服务大厅

(10分)

10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的村(社区)设立情况,全部建立得10分,未建立分级按比例扣减。

平台检查、查证有关资料

42

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10分)

10

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比例达到70%的,得10分,未达到按得进驻比例/0.7*10分

平台检查、查证有关资料

43

“一窗”

分类受理

(5分)

5

进驻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50%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得5分,未实现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

44

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5分)

最多跑一次达标

(2分)

2

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未实现按比例扣减。

平台检查

45

平均跑动次数

(2分)

2

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平均跑动次数,按比例折扣得分。

平台检查

46

“不见面”审批情况(1分)

1

各县(市、区)“不见面”审批落实情况。

查证有关资料

附件2

市直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分值

三级指标/考核标准

评估方式及说明

1

工作部署推进

(13分)

组织领导

(5分)

2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印发会议纪要或作出明确批示。

查证有关资料

2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不少于2次调度会研究工作,解决问题。

查证有关资料

3

2

按要求及时报送业务梳理、平台建设、系统整合、电子证照等方面各项材料、表格、系统填报等情况及质量,每缺一次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

4

推进落实

(4分)

2

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月度通报情况,得分=(市直单位月度通报总平均分/100)*各市直单位平均分*2分

查证有关资料

5

2

按要求参加“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会、调度会,完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重点任务。

查证有关资料

6

 

宣传推广

(4分)

1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业务培训。

查证有关资料

7

2

加大相关案例宣传推介,做法及成效被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2分)。

查证有关资料

8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全年被采用达到2条,得0.6分,每少1条扣0.3分,每多1条得0.2分,最高不超过1分。

头条信息相当于2条普通信息。查证有关资料

9

政务服务事项

标准化(16分)

目录清单

(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分)

1

梳理上报本部门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情况,报送不及时、编制质量差、缺项、漏项等,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

10

目录清单

(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1分)

1

梳理统筹、报送本部门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情况,反馈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不及时,梳理统筹质量差、缺项、漏项等,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

11

实施清单

(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1分)

1

按要求组织编制本部门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个性要素情况,线上编制及时的,得0.5分;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完整的,得0.5分,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

12

实施清单

(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1分)

1

按要求组织编制本部门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个性要素情况,线上编制及时的,得0.5分;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完整的,得0.5分,缺一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

13

事项认领情况

(2分)

2

各部门认领事项达到标准化清单50%。

查证有关资料、未认领事项需提供说明,平台检查

14

办事指南

准确度

(10分)

10

办事指南要素符合编制标准的,得10分,不符合的按比例扣减。

编制标准见附录;平台检查

15

皖事通APP

应用推广

(8分)

“皖事通”APP发展用户情况

(5分)

5

“皖事通”APP各部门政务服务用户登录活跃度排名计分。

平台检查

16

各部门“皖事通”APP宣传推广情况

(3分)

3

“皖事通”APP宣传推广情况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17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53分)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53分)

 

 

 

 

 

 

 

 

 

 

 

 

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53分)

 

 

 

 

 

 

部门门户

(1.5分)

1.5

网上政务服务存在多门户,发现一个扣1.5分。

平台检查

18

办事指南同源

(1分)

1

部门门户、移动端、第三方服务入口等渠道办事指南同源情况,发现一个未同源的,扣0.1分,扣完为止。

平台检查

19

统一入口

(0.5分)

0.5

部门门户网站首页的重点区域是否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接引导至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本部门频道。发现一个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平台检查

 

20

21

政务信息

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

(1.5分)

 

0.5

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查证有关资料

22

1

编制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时发布并定期更新,按要求汇总至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23

网上办理深度

(2分)

1

2018年6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二级以上网办深度达到98%。

平台检查

24

1

全程网办事项的比例达到30%;得分=比例/0.3*0.5分,最高得0.5分。

平台检查

25

办件情况

(6分)

2

各部门办件量情况。有效办件量排名第一的得2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26

2

各部门认领的省统一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承诺时限。

平均承诺时限低于16个市对应部门平均承诺时限,得满分;高于16个市对应部门平均承诺时限的按比例得分,得分=2-(本部门平均承诺时限-16个市对应部门平均承诺时间)/16个市平均承诺时间*2。

本部门平均承诺时限=本部门认领下发事项总时限/本部门认领事项数;

16个市平均承诺时限=16个市平均承诺时限总和/16;平台检查

27

2

各部门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报的办件占比情况。占比最高得满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平台检查

28

电子证照建设

应用成效

(5分)

5

各部门制证种类及使用频率高的证照制证情况。

  1. 各部门按时提供电子证照数据的,得2分;
  2. 提供的证照数据规范、准确的,得3分,难以辨识、数据缺损,不能完成制证的,每1类数据扣0.3分,扣完为止。

 

平台检查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29

30

统一支付情况

(3分)

3

各部门开通网上支付情况。

得分=已开通网上支付事项数/涉及收费事项数*3分。

平台检查

31

统一物流情况

(3分)

3

各部门通过快递寄送办件结果情况。

查证有关资料

32

联合办理和流程优化

(5分)

5

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以群众办“一件事”为标准,针对企业开办、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高频事项,开展集成服务和特色服务,推进集成性、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应用的情况。每有一个此类应用的,得2.5分,得满5分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33

线上线下融合

(1分)

1

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34

政民互动

处理情况

(3.5分)

2.5

及时处理政民互动中投诉、建议、咨询及纠错等处理情况。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

35

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10分)

10

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的,得10分,未达到按得进驻比例/0.7*10分

平台检查、查证有关资料

36

“一窗”

分类受理

(10分)

10

进驻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50%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得5分,未实现按比例扣减。

查证有关资料

37

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10分)

最多跑一次达标

(4分)

4

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未实现按比例扣减。

平台检查

38

平均跑动次数

(4分)

4

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平均跑动次数,按比例折扣得分。

平台检查

39

“不见面”审批情况(2分)

2

各部门“不见面”审批落实情况。

查证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