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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254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名称: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0-20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20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9月2日以来,我市宣州区发生四起非洲猪瘟疫情,这次疫情发生暴露出我市生猪产业养殖基础设施条件差、区域布局不科学、规模结构不合理、饲养方式不规范、生物安全不达标、粪污处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9月9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上,陶方启书记、张冬云市长要求超前谋划出台我市生猪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意见。9月15日,李国英省长、张曙光副省长在我市向省政府专题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希望我市对今后养殖业的布局、方式有所考虑。根据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从我市实现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出发,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生猪产业现状,出台了《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生猪转型意见》)。

二、主要内容

  1.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规模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养殖水平为重点;以促进生猪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通过关停退养一批、分类整治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努力建设“现代化、规模化、全封闭、可循环、无污染”的生猪产业。
  2. 主要任务。一是调整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二是加大分类整治力度。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健康养殖。四是强力推动屠宰升级。五是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3.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强化部门联动。

三、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和政策亮点

一是在目标上,实现规模养殖比重达80%,适养区内养殖量占养殖总量的80%,规模养猪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二是在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上,进一步优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三是在举措上,通过分类整治,引导10-50头的散养户退出养猪行业,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杠杆,逐步关停存栏500头以下养猪场(户)。四是在禁止泔水喂猪上,强化泔水源头和转运环节管控,对养殖环节使用泔水喂猪进行政策制约。五是对新建规模养猪场,提高准入门槛,必须符合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要求,规模必须达到年出栏20000头以上。六是在粪污整治上,对流转土地,原则上按每万头配套千亩种植基地标准执行。七是在养猪场落实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上,要求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应由执业兽医定点指导、年出栏10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必须配备1-2名执业兽医。八是在保障上,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织,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纳入农业产业化考核内容,九是在政策支持上,侧重于对小规模养殖场(户)关停和拆除补偿,支持适养区规模养猪场升级改造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生猪养殖和污染防治设施用地用电政策,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推进育肥猪疫病保险和保费补助机制。

四、概念解释

安徽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其它畜禽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