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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261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处置“僵尸企业”若干指导政策》 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22
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261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处置“僵尸企业”若干指导政策》 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22
《宣城市处置“僵尸企业”若干指导政策》 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22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出台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由市经信委牵头起草,并报市政府同意,依据《宣城市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宣城市处置“僵尸企业”若干指导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意见》实施提供政策支撑。

二、《政策》出台的主要依据

根据《宣城市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发《政策》。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七个部分,共十二条。

第一部分是加大财政支持。明确各县市区、市开发区设立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处置资金,并购企业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一定并购补贴,并对财政奖励和行政事业性费用做了规范。

第二部分是落实税收政策。明确“僵尸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明确“僵尸企业”在重整过程中继续经营需领购发票的,不要求企业先行补缴历史欠税;明确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税费处理问题。

第三部分是加强金融支撑。要求金融机构对列入市政府确定能够盘活的“僵尸企业”实现续贷的无缝对接,及时修复信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并购贷款、支持发行并购票据和引入并购基金等综合金融服务;明确金融机构对确实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收回、事实上已经形成不良的“僵尸企业”贷款的处置方式。

第四部分是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提出兼并重组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设容积率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明确了土地过渡政策。

第五部分是简化工商程序。提出建立“僵尸企业”工商“绿色通道”,并对“僵尸企业”注销和新盘活企业注册时限做了明确。

第六部分是妥善处置职工。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原“僵尸企业”员工,明确按培训合格人数,以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第七部分是简化审理程序。主要是考虑“僵尸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普遍混乱,审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周期一般较长,因此亟需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