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8年5月对市人防办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市人防办所提供的资料,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欠征人防易地建设费。
市人防办积极转变追缴策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再次梳理分组欠缴的项目,多次追缴,已追缴到安徽中合农产品市场批发公司62.75万元、宣城市公安局五星派出所4.11万元。
二、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市人防办已将碎石渣收入17万元上缴市财政,并要求有关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学习,严格落实财经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超预算支出68345元。
市人防办承诺将在以后的各项财务支出中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超预算支出。
四、部分差旅费支出不规范。
市人防办领取伙食补助人员已全额退缴就餐伙食费1094元,并承诺在以后的财务报销中,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到位。
五、未及时清理预付款项。
市人防办已对未及时清理的预付款项,进行了清理,调整了相关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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