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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01-0003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1-02 成文日期: 2019-01-02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1-0003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1-02
成文日期: 2019-01-02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包保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责任

对市区在建工程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市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包保落实,市清欠办和市人社局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具体包保任务附后。

二、工作目标

(一)2018年底前务必做到政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结清;

(二)2019年1月5日前全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一个项目;

(三)2019年1月13日前完成清欠任务;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发生大规模欠薪而引起的群体性和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农民工赴省进京上访。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责任单位要把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将各项包保任务落实到位。

  1. 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各包保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兑现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约谈存在欠薪隐患工地(项目)负责人,深入工地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2. 制定具体包保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落实所属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每个工程项目都有专人负责。
  3. 2019年1月13日前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工作组进驻工地,集中时间、人员和力量抓清欠。如存在重大欠薪隐患,包保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进驻工地解决问题。
  4. 2019年1月5日前各包保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机构、工作方案、人员安排、办公场所、投诉电话等落实情况报市清欠办,市清欠办负责汇总报市政府。

(二)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各包保责任单位要按照市清欠办转发省人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宣清欠办〔2018〕17号)要求,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情况,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要求全面排查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工地,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建立台帐及一户一册的排查记录;对重点隐患工程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解决;对在检查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立即下达《关于兑现农民工工资的通知》(附件3),督促企业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兑现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4),安排专人跟踪督促兑现,对施工企业未按承诺期限兑现农民工工资的,要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清欠办报告,市人社局及时启动劳动监察程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市公安局依法依规立案查处。2019年1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再次排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清欠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市清欠办联系人:钱德鹏,联系电话:2719868、3023015(传真)。

附件: 1、 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欠薪工程项目包保一览表

       2、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包保一览表

       3、关于兑现农民工工资的通知

       4、兑现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