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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01-0044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意见
名称: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发〔2018〕33号
发布日期: 2019-01-15 成文日期: 2019-01-15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1-0044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意见
名称: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发〔2018〕33号
发布日期: 2019-01-15
成文日期: 2019-01-15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5 00:00 来源:市委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根据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点举措

(一)思想观念对标提升

1.持续推进思想大解放。把解放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持不懈,长抓不止。突出解决问题导向,每位干部围绕“怎么看”“怎么办”,深刻反思我们与沪苏浙的差距,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查几个“看一看”,着力查找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小富即安、因循守旧、拼劲不够、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突出表现,找准问题和根源,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上破冰、行动上发力、发展上突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2.持续推进党政交流互访。每年组织市党政代表团赴沪苏浙学习考察,同时邀请沪苏浙城市组团来宣考察,建立更加紧密的交流合作机制。落实我市与沪苏浙周边城市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与南京、杭州、合肥都市圈城市的友好合作。市直有关部门与沪苏浙城市对口部门密切互动,深化情感交融。与沪苏浙大院大所、高端智库深化合作,借智借脑,促进思想碰撞。聘请沪苏浙专家学者、经济部门负责人担任市县发展顾问和智囊,组织专题讲座、发展论坛,深度参与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招才引智的咨询决策。(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3.持续推进干部挂职锻炼。继续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赴沪苏浙发达地区和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挂职锻炼、插班培训,重点学习改革创新、园区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主动邀请沪苏浙发达地区党政机关干部和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来我市“送教上门”或挂职指导,形成互访互挂双向交流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

(二)工业强市对标提升

4.突出工业强市核心战略地位。把做大做强工业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工业发展。制定实施精准有效的产业政策、开发园区支持政策,推进产业类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季度统筹安排,专题研究全市工业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事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聚焦重点,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2018年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上八市签署的《南京都市圈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深度对接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微电子及汽车电子、轨道交通、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食品等领域的产业链配套协作,加快推进宁宣合作产业园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5.强化科技创新核心引领作用。

(1)推进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省级创新型城市。加快宣城高新区“以升促建”,力争宣城高新区2019年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落实2018年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上八市签署的《南京都市圈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拓宽产学研合作渠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宣州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

(2)加快宛陵科创城联动创新。推进宛陵科创城一期工程进度,2019年合工大产业创新中心、安工大宣城技术研究院、安工程宣城产业研究院、机械工程研究总院(宣城)中机研究院等12家合作单位入驻。谋划推进宛陵科创城与张江科学城、G60长三角研究院、湖州科技城等长三角平台机构协同创新。积极引进临港(松江)科技城、清华科技园等品牌园区和战略投资者,推进平台共建、委托管理、一体招商。(牵头单位:宛陵科创城(一期)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深入实施“宛陵聚才行动”。大力弘扬“工匠”和劳模精神。积极参与G60科创走廊人才新高地行动,加快引进和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2019-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数量保持全省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

6.高水平建设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组织实施好宣城泾县高效节能电机重大新兴产业工程。2019年,争取宣城经开区高端储能装置、广德真空橡胶成型机、旌德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等重大工程列入省“三重一创”支持计划。2019-2021年,省级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基地和5个市级基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每年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有关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7.高水平实施“千企升级”“双百”重点项目计划。制定出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实施方案》,聚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构建与沪苏浙高端产业配套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2019-2021年,每年实施200家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滚动建设90家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设计产品,提升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制造水平。继续实施新兴产业“双百项目”计划,三年内滚动实施300个以上新开工、新投产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8.深化G60科创走廊一体化合作。

(1)合力共建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平台。摸排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专业服务机构现状,征集上云上平台企业的需求。会商G60联席办,九城市联合推介发布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研究制定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专项政策,培育10家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市工商联。)

(2)加强“卡脖子”重大领域联合攻关。九城市会商成立“卡脖子”领域联合工作组,引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外部创新资源,健全 G60科创走廊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工作制度。2019-2021年,每年组织召开两次以上相关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对接研讨会,推动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科协、各县市区。)

(3)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合作。积极参加G60科创走廊发展引导基金的组建,组织市域企业、金融机构参加九城市科创企业与投融资机构专场对接会。深入推进企业上市“翱翔计划”,每年力争组织2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对接上交所科创板活动。2019-2021年三年内,争取引进4家以上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我市,提升金融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民银行、宣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

9.加快智谷产业园集聚发展。抓住杭州市举办2022年亚运会、“发展信息经济、推进智慧应用”的机遇,深化与杭州云栖小镇等沪苏浙软件园区的合作,大力承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量子通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软件外包企业,推进软件大数据产业集聚壮大,打造全省重要的青年才俊创新创业梦想家园。(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工商联。)

(三)招商增效对标提升

10.进一步完善招商机制。继续施行市领导牵头12个市直招商组的招商模式。成立7个专业招商组,在全国重点区域驻点招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围绕机械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招商。大力推进以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资本链招商等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方式。优化招商流程,加强招商信息持续跟进管理,构建市直单位与市直开发园区一体化招商格局。完善重点项目联系帮办服务机制,实行招商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落地保障。(牵头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

11.进一步推进招商选资。制定出台《宣城市市本级重点产业招商目录》,形成汽车零部件、食品、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大数据等重点产业招商路线图。紧抓沪苏浙重点城市转型升级机遇,瞄准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制造、信息技术等产业的中高端环节,加强建链、强链、延链招商,努力引进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瞄准长三角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制造等“四新经济”以及电商平台、智慧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2.加快高水平医疗卫生项目招商合作。积极引进上海、南京、杭州等地高等级医院来我市合作办医、建设分院和专科医院。支持市人民医院与南京军区总医院等结对共建,开展学科共建、专家合作培养、互联网医疗,建成省内一流的综合医院。加快宣城中心医院等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深化落实2018年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上与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签署的《共建中大医院南京都市圈医疗联合体合作框架协议》,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

13.加快高水平教育文化项目招商合作。积极引进沪苏浙高等院校、中小学、专科学校和知名培训机构等来我市合作办学、建设分校或分支教育机构,提升市文教创意园区的集聚水平。推进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宣城旅游学校与沪苏浙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深化落实2018年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上签署的《南京都市圈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南京都市圈文化合作框架协议》,与都市圈城市开展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交流、青少年定期交流互访活动,着力引进南京市高校来我市合作办学或设立分校;加快与都市圈城市文化资源共享,开展文化艺术及文博展览交流,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合作。(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合工大宣城校区管委会、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

14.进一步优化考核奖励。强化正向激励,进一步完善市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明确考核负面清单,制定优秀招商团队、招商能手激励办法,对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一定激励。(牵头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

(四)开发园区对标提升

15.强化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全市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分别明确2-3个主导产业和1个首位产业。宣城经开区、各县市区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做深做实主导产业的发展研究,2019年一季度出台支持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的扶持政策,细化明确2019-2021年分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牵头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科技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16.加快市本级三个园区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大力支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措施》,细化明确推进项目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理顺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努力把宣城经开区打造成全市经济发展的标杆。进一步理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机制和财税体制,加快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推进农批、建材、羽绒、电商、物流“5个百亿”工程。加快敬亭山文化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创建。(牵头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宣城文旅集团。)

17.高水平规划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紧盯上海光明(食品)集团,出台《白茅岭、军天湖农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飞地”合作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核心区和起步区选址以及合作共建模式。紧密对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规划编制安徽工作方案》,争取国家和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联动支持。2019年,会商形成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方案,会同光明集团等合作方成立核心区管理机构,争取首批合作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郎溪县政府、广德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推进松江宣城产业园建设。加快松江宣城产业园规划、选址、组织架构等对接合作,2019年首批合作项目落实落地,打造松江产业转移合作的首选区和示范区。加快汉能移动能源、好彩头食品、德力西电器等重点项目进度,持续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到2022年力争集聚新能源企业50家以上,产值突破100亿元,打造省内龙头、全国知名的锂电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

19.推进宣城萧山产业园建设。2019年三季度,宣城·新塘羽绒产业园一期工程产业类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加快谋划和推进二期建设,延伸羽绒、家纺制品产业产品链,打造全国重要的羽绒特色产业集聚地、出口加工基地和交易中心。扩大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宣城萧山产业园签约项目成果,各县市区主动与杭州萧山区对接,加快先进制造业整体承接,谋划共建合作园区。(牵头单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

19.共建广德“603”军民融合示范基地。与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航天局)深化对接合作,会商确定“603”基地的目标、定位和分年度建设规划,完善基地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延伸发展导弹及零部件研发、测试、制造等军工产业,打造军工及民品智造、国防教育、主题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军民融合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广德县政府、市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宣城军分区、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20.共建苏皖合作示范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的复函》(发改办地区〔2018〕1565号)要求,郎溪县、广德县、溧阳市联合编制《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梳理重大合作项目清单,推进合作机制创新、设施共建共享、资源环境共保、要素平台共建、生态经济共育。结合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强化产业领域一体化合作,争取常州市的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输变电设备、动漫影视等优势产业到郎溪县、广德县布局。(牵头单位:郎溪县政府、广德县政府、市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五)开放合作对标提升

21.加快铁路航空互联互通。杭黄高铁开通运营,芜广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完成全线改造。宣城至绩溪高铁、巷口桥铁路物流基地2019年全面开工建设,商合杭高铁、皖赣铁路扩能改造芜宣段2020年建成通车。与南京、杭州、镇江等市强化合作,联动推进谋划项目前期工作,深化研究宣镇高铁、宁宣(黄)城际、杭临绩高铁、宿松-望江-东至-泾县-宣城铁路等项目的设计方案,争取2020-2021年开工建设。与芜湖市合作,加快芜宣机场施工进度,力争2020年建成通航。编制出台宣城市规划交通线网规划,与南京市、芜湖市合作,推进宣城至芜宣机场至南京高淳轨道交通的前期研究。(牵头单位:市铁路办、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22.加快公路航道互联互通。紧抓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厅(委)签订《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机遇,尽快打通省际“断头路”“瓶颈路”。(1)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协调加快宁宣杭高速(江苏段、浙江段)、溧阳至广德高速(江苏段)、申嘉湖高速西延(浙江段)建设,2019年全面开工建设;协调推进G50宣城至广德改扩建、扬绩高速黄山连接线、申嘉湖高速西延中溪至唐舍段、宁杭高速二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2)宣州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完成,2019年开工建设二期工程。郎溪定埠港2019年开港运营。2019年完成水阳江航道整治工程,协调加快芜申运河溧阳段工程建设,共建通江达海的高等级航道网。(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有关县市区。)

23.申报设立二类口岸。依托宣州综合码头,加快推进二期规划设计和口岸申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构建高效有力的口岸协调议事机制,抓紧向省政府申报,力争2019年申报成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宣城海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

24.谋划筹建综合保税区。积极开展宣城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加快规划调整,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立项和选址。以二类口岸申报为基础,以巷口桥铁路综合物流中心为平台载体通道,空港产业园为远期目标,综合保税区为载体,打造综合性开放平台、多式联运通道,形成大平台、大通道,促进港区联动发展,发展临港经济,提升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铁路办、宣城海关。)

25.打通市区铁海联运通道。按照铁路二级物流基地标准建设巷口桥铁路物流基地,加快具备集装箱到发功能;依托巷口桥铁路物流基地,积极协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舟山港等,力争2019年底打通市区铁海联运通道;深化巷口桥铁路物流基地、广德县铁路货场、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沿海港区的合作,大力发展“铁海联运”、公铁水“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广德县政府。责任单位:市铁路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宣城海关。)

26.深化长三角大通关合作。进一步推进检验检疫“三通、两直”(通报通检通放、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全面实行报关报检、原产地证等业务在“单一窗口”办理。积极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跨区域互联互通协作,尽快实现单一窗口申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宣城海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各县市区。)

27.加大外贸主体培育。继续健全市县两级外贸企业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外贸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做强优势产业。2019年力争培育1家过亿美元企业,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各孵化1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进出口企业集团。2019-2021年,力争每年新增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9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宣城海关、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城市中心支局、各县市区。)

(六)城市形象对标提升

28.高水平开展城市规划设计。学习沪苏浙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经验,扎实推进全国城市设计试点。提升城市品质,把徽文化、文房四宝文化等宣城文化元素融入到城市规划设计建设中。编制市区宝城路-宛陵路沿线、水阳江城区段城市设计,完成鳌峰中路等精品街道设计,对城市格局、空间环境、建筑尺度和风貌等再精细化规划,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街道活力(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

29.加强城市设计管控。制定出台《宣城市城市设计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导则》,明确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审查报批等管理要求,建立清晰实用的城市设计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宣州区。)

30.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合理有序推进城市建筑外立面整治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和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完成《宣城市城市生态网络规划》编制,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加快修复城市生态,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逐步在全市开展,加快推动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市建设办、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

31.稳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学校、皖南医药卫生学校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统筹做好资金、土地等相关要素保障,有序推进市委党校新校区等项目开工,补足社会事业短板。深化与沪苏浙重点城市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合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宣州区。)

(七)县域经济对标提升

31.优化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按照“六稳”和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优化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全面提升县域高质量发展水平。制定出台《宣城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得分,市财政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个人按等次分别给予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32.打造新时代县域经济品牌。各县市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条件,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优化县域产业布局,找准主导产业细分领域的发展方向,提高产业集聚度。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出台实施《宣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谋划推进一批田园综合体、乡村民宿、文化旅游、大健康、生产性服务业等特色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农委、市旅发委、市扶贫办。)

33.高水平建设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实施“生态宣城·绿色产品”品牌工程,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综合体与长三角品牌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接,提供优质农副产品,打造长三角的菜篮子。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农副、冷链市场等持续完善储运销、冷链加工、分拣分装、集散中转功能,加快创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农产品供应链集散中心。(牵头单位:市农委、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34.高水平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充分发挥红色、人文、生态等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善旅游设施、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体验。深化落实2018年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上签署的《南京都市圈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城市合作,深化景区共建、游客互送、营销互惠、人才互流等领域合作,联合推介长三角黄金旅游线、自驾旅游、文旅研学、红色旅游、健康养生等精品旅游线路,共同推进区域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2019年力争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宣城文旅集团、各县市区。)

35.高水平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依托宣州区水阳镇等12个全国重点镇,推进扩权强镇,积极争取建制镇设市试点。提升旌德县白地镇、宁国市港口镇2个中国特色小城镇水平,建设中国宣纸小镇、灵芝健康小镇、雕刻时光小镇、甜蜜小镇(试验)4个省特色小镇,加快培育市特色小镇。2019-2021年,力争新培育10个左右一二三产联动、生产生活生态共融、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特色小(城)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

(八)生态文明对标提升

36.共建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与南京、杭州、常州、湖州、芜湖等毗邻城市合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共保区域饮用水安全,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水阳江、南漪湖等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和矿区生态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筑牢长三角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

37.高水平创建安徽(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区。充分发挥宣城生态这一最大优势,巩固提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扎实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宣城行动。加快打造绿色空间、绿色产业、绿色制度、绿色文化“四个样板”,走出一条具有宣城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的新路。(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市创安徽<绿色>发展创新实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38.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标准衔接、科技攻关和生态补偿等重点领域,深化落实2018年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上签署的《南京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杭州都市圈等周边城市合作,市县联动,联防联控。重点加强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治,拓展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新领域。加快建设跨区域信息共享平台,互换共享大气、断面水质监测、固体废物、辐射环境、重大项目审批等环保资源和监管数据。健全跨区域环保合作机制,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协同处置应急事件,共保区域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九)营商环境对标提升

39.加快民营经济大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减轻企业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支持民营经济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明确的“十个不准、五个不得”要求,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一线,围绕帮助解决问题这个核心,做到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设立企业家群英馆,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遴选一批发展业绩突出的明星企业和贡献突出的功勋企业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鼓励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工商质监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农委、市工商联。)

40.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的宣城样板。梳理出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目录,实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前实现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推行并完善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和代办帮办制度,切实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质监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

41.深化“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建立企业精准扶持、绩效评估、差别化对待的政策体系,突出税收贡献、科技含量分量,实行分类分级服务管理,更加鲜明地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促进企业主动转型,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十)作风能力对标提升

4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干部选苗、育苗、墩苗、间苗“四苗”工程,切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紧紧围绕对标沪苏浙要求,坚持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组织开展精准靶向培训,2019-2021年每年举办两期领导干部高层研讨班。精准实施专业化培训,分类开展“短小精专”的专题培训。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联合办班、“挂学”培训,进行小班“插班”学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43.营造敢于担当作为的政治氛围。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宣城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宣城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和《宣城市治理“为官不为”行为办法(试行)》,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并重,健全鼓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大胆的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坚决地调,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真心用情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切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动力。(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

44.强化真抓实干的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坚定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建立重点工作每月通报、调度制度,持续跟踪问效,拧紧责任螺丝,传递责任压力,更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

二、工作保障

45.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综合协调力度,按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直各单位围绕“怎么看、怎么办”,对标找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46.加强规划引领。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准确把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内涵,积极主动与沪苏浙周边市县对接,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同步规划、协同推进、加快实施。市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G60科创走廊总体发展规划3.0版》等上位规划文件的任务分工,对标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再谋划一批一体化合作项目,再推进一批改革创新措施,再出台一批优化服务制度保障。(牵头单位:市直各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7.强化宣传引导。贯彻落实“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多渠道、多媒介方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和成效,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氛围。与沪苏浙主流媒体深化合作,宣传报道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升宣城在长三角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宣城日报社、各县市区。)

48.强化督查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地、各部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不实的通报批评。督查结果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适时组织评先评优。(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外侨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物价局>、各县市区。)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