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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04-0038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18〕215号
发布日期: 2018-11-21 成文日期: 2018-11-21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要求,市政府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现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各单位要在11月底前完成目录中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工作。同时登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修改完善办理地点等相关要素。

二、按照人随事走原则,负责办理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人员要同步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确保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有人办、办得好”。

三、按照应授必授原则,各单位要对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充分授权,明确首席代表,赋予其行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监督检查权和窗口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不能在窗口受理后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应由窗口牵头组织协调,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本通知印发后,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情况发生变化时,由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将变化的政务服务事项报市政府备案后,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