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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00201906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会议纪要
名称: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1
索引号: 000000000002019060001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会议纪要
名称: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1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市司法局反馈:(一)第八点“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中“政府法制机构”和“司法机关”指的是什么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若是指原政府法制办,但现在该机构已并入市司法局,而司法局是否“政府法制机构”目前尚无明确定论;“司法机关”若是指市司法局,则“政府法制机构”和“司法机关”只需要保留后者即可,若是指法院等司法机关,建议政府文件不将其列入。

(二)文中多处提及“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我市是否已建立?目前好像尚无此平台。

建议采纳。删除“市政府法制机构”及“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

二、市税务局反馈:第13条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经市局讨论并向安徽省税务局请示后,说明我局暂不涉及此项可公开信息,故申请将此项的责任单位中“市税务局”予以删除。

建议采纳。

三、市发改委反馈:鉴于市金融监管局具体承担融资、金融改革等工作,建议第13条“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的牵头责任单位为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为协同单位。

建议采纳。

四、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序号为15 的责任责任为我单位的“预防农业面源污染”,根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19〕1 号)中“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到市生态环境局。特提出将此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剔除。

建议采纳。

五、市财政局反馈:建议将工作任务的第26条中“......推动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修改为“......推动地方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建议采纳。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建议删除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中第 24 条:“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运用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发布。”中“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

建议未采纳。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省办要点体现精神不符。

七、宣州区政府反馈:(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加大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和市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密度和频次”建议修改为:“加大对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密度和频次”,方便匹配后面的各县市区政府。

建议采纳。

(二)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建议修改为:……通过宣城市大数据(政务云)实现零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建议未采纳。参照省办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