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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30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特色亮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21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6-0030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特色亮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21
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特色亮点
发布时间:2019-06-2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公开宣城市民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围绕“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重点推进宣城政务服务网法人、电子证照和监管信息等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支持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2018年度我局获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集体,2019年上半年我单位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共计21条。

(三)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做到每月数据及时公开。在公开内容上,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四)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市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限,同时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五)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六)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2018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9件,均在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网站上全文公开。

(七)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涉及民生领域的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2018年度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15条,分别对上级政策和本级政策进行详细解读,2019年度始截至目前,我局共发布10条政策解读。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正确引导舆论,认真回应关切。2019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市长热线61条,政民互动10条,群众均对答复表示满意。

(九)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扩大政策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释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和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为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创造条件。

(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规定,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十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增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大力推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集约化建设和发展模式,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办好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增强信息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