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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11-00512 组配分类: 措施及成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解,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读】关于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04
索引号: 003244967/201911-00512
组配分类: 措施及成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解,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读】关于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04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解,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读】关于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9-06-0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前,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金融部门的中心工作,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6月23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2018年10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就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专题部署。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跟民营企业家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2019年2月14日,为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要求银行、险资、交易所全面支持民企融资。为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结合我市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近年来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呈现波动式发展。

2014-2018年,全市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434.8亿元、434.5亿元、504.3亿元、578.6亿元、58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1%、16.1%、14.7%、0.3%、

2019年2月末,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明显回升,余额594.5亿元,较年初增长2.4%,高于当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0.6个百分点。

(二)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逐年上升。2014-2018年,我市民营企业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0%、74.7%、77.9%、81.4%、81.8%。2019年2月末,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小幅回落至81.3%。

(三)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呈上升趋势。2014-2018年,我市制造业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62.3%、69.2%、73.8%、79.2%、76%。2019年2月末,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小幅回落至75.4%。

(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下降。2018年末,全市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99%,较年初下降5个基点。其中,单户授信500万以内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84%,比全部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15个基点。2019年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至5.86%,较年初下降13个基点。

二、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及成效

2018年以来,我市经济金融部门迅速行动、加强协调,全面推进“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政策工具使用效率,努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一)部门联动,形成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合力。市政府成立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导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全面参与推进。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市、县各级政府背景担保公司成立小微企业担保工作组,做大小微企业代偿基金,创新担保方式,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小微企业贷款抵押资产登记和抵债资产交易、过户提供高效服务,积极开展抵债资产上市流转试点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打通要素流转中的阻点,支持小微企业抵押资产交易转让,协助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各级政府积极支持银行维护债权,加强诚信宣传,进一步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务求实效,深入推进“金融在行动.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制定《宣城市“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方案》,发动全市有贷款发放业务的支行以上银行业机构的行长进企走访。要求各支行走访企业不少于20户、签订合作协议不少于10户。制定下发《宣城市“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进企走访日志》《宣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调查问卷》《宣城市“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银企合作框架协议》,走访中实行一企一日志、一企一问卷,日志和问卷(复印件)要求上报人民银行。通过现场督察、档案抽查等方式,加强走访工作监督,提高走访工作成效。全面收集企业经营信息和服务需求,打通银企信息对接通道,解决小微企业“进门难”问题。2018年走访企业4742家,解决融资需求37.3亿元。2019年全市启动“百名行长进千企”第二阶段活动,截至2月,各银行建立重点走访企业档案724家,解决了362家企业12亿元的融资需求。

(三)强化沟通,开辟互联网金融服务专项平台。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在宣城市政府官网开通“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网页,通过该网页公布活动安排,宣传金融政策,推介各银行服务产品,公示各银行优惠政策,公布各银行联系方式,报导“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进展,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开通网民交流窗口,全市有金融服务诉求的小微企业,可在交流窗口提交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活动办公室,按服务区划交办各对接银行,做到有问、有答、有结果。2018年10月,网页正式开通,目前已上传各类信息93条,受到广泛好评。

(四)持续创新,精心打造适宜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针对小微企业信贷准入中的难点,推出“劝耕贷”、“微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小企业周转贷”、“创业贷”、“商户贷”等产品,针对服务区小微企业特点和融资难点,千方百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准入难”、“增信难”问题。通过市场细分,深挖潜能,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做细、做实。至2019年2月末,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小微企业信贷产品85个,极大地丰富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供给,小微企业可选择空间进一步扩大。

(五)大力支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的创新使用。一是强化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支持。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部署要求以及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再贷款再贴现管理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8年, 全市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5.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1-2月累计发放再贷款1.6亿元。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2018年,积极落实央行四次“定向降准”,要求定向降准机构将释放资金3.6亿元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并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建立再贷款正向激励机制,对于单户授信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年初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同时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

三、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经多方努力,2019年来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有所缓解,但仍然存在贷款占比不高、增速较慢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还不够有力。地方配套措施不系统,担保基金规模偏小、反担保要求偏高,不良资产处置乏力、局部地区金融生态恶化。二是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不充足。从对我市2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查情况看,61%的银行反映制造业信贷需求不足,超过7成的优质企业对市场前景预期谨慎,贷款审批后企业少提款、不提款、迟提款的现象增加。三是金融企业内部治理不完善。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识别金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较弱,习惯于做有抵押有担保的房地产企业和融资平台贷款,不熟悉轻资产的服务业企业和科技企业运营;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尽职免责不到位,内部转移定价未能充分体现向实体经济倾斜的导向。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央行货币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投向和价格“双引导”作用,推动银行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确保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真正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贷款利率水平明显降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再贷款资金专项对接支小信贷产品,再贴现专项用于政策导向行业的小微企业票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放宽发行条件,加强后续督导,确保筹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改进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研究探索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和产品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过程中,要告别“高大上”的心态,放下身段,在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方面多下功夫。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调整信贷审批权限,综合考虑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逐步下放小金额、低风险业务审批权限。创新信用评级制度、授信制度和信贷产品,要精心打造、量体裁衣,使其更能结合民营和小微企业特点和需求,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提升支持效果。加大合作模式创新,探索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更多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投贷联动功能,进一步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多元化投融资。

(三)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各类补偿、贴息、补助、代偿等财政激励政策,实施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财政环境。建议财政部门积极扩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科学设计风险赔付机制,引导银行创新金融担保方式。鼓励各地区依法合规设立和运营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合理设定转贷期限和费率,加大对优质小微企业续贷的支持力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合并重组、增资扩股等做大做强,重点培育注册资本较大、担保实力较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四)进一步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积极牵头,开展各种形式的政银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产品推介会、政策研讨会等,为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搭建合作共赢平台。二是鼓励各地区建立并完善地方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企业信用数据、经济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信息,为金融机构与企业提供融资匹配、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对接服务。三是大力推动包括民营、小微企业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让相关的各个主体都参与其中,确保信息互通、共享,并使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相关机构查询。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的作用,让恶意逃废债企业无处可藏,让失信企业无立足之地,推动社会信用秩序更加良好、有序。

 

(责任编辑:闻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