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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关于对全市重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宣政办明电〔2009〕5号)及《关于对全市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测评的通知》(宣监〔2008〕18号)文件要求,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市政府信息中心进行网评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务公开办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24个重点单位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自查情况
2008年,全市共有71个部门被列为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发布单位。绝大部分单位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及时报送自查自评材料,并能够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缺补差。截止12月25日,全市共计31个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过指定渠道完成了自查报告报送工作,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44.3%。其中,市直单位25个,占35.2%,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泾县、旌德县、绩溪县6个县(区)均已履行正常的报送程序,宁国市未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二)网评情况
1.总体情况。一年来,全市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0203条。其中,市直单位12009条,占全部政府信息39.7%;县市区政府18194条,占全部政府信息60.3%(宣州区全年发布政府信息1513条,占全部政府信息5.0%,郎溪县1893条,占全部政府信息6.3%,广德县4805条,占全部政府信息15.9%,宁国市5049条,占全部政府信息16.7%,泾县2044条,占全部政府信息6.8%,旌德县1651条,占全部政府信息5.5%)。
2.抽查单位情况。全市随机抽查24家单位,共发布政府信息10228条,占全部政府信息33.8%。其中,泾县、郎溪县、市国税、劳保、地税、人事、民政、经委、建委、工商、国土、财政等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丰富,范围较为全面,重点较为突出,制度较为完善;市环保、发改委、公安、卫生等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重点检查情况
在各单位前期自查基础上,检查组根据通知要求,于2009年1月12日至1月19日对全市2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注重听取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汇报,翻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察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载体。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思想统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市“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一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已形成普遍共识,尤其是各单位领导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高度,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载体,对本机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部分单位还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推进政务信息化、百姓热线、在线咨询、廉政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从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监督保障上加以落实。
2.加强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进和落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国税局、劳动局、工商局、人事局等单位成立了由市局一把手任组长,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明确具体政府信息梳理、录入、审核人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总体规划、业务许可、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等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布。
3.建全制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泾县、郎溪县、宣州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编制各乡镇、县(区)直单位代码,配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市民政、计生委、交通等单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完善澄清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落实检查评议、干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市工商局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单独设计开发出一套软件,每月定期统计本单位各科室信息发布量,并将统计结果作为本机关检查评议的重要参考标准。
4.认真梳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各单位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总体部署,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集中精力做了信息梳理与审核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公开2008年度首批政府信息,年底基本完成了相关信息的梳理和上网公布工作。市经委以“由近及远”为原则,全面梳理应公开政府信息,制定了《市经委(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规定每周五各科室对一周内应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汇总后交办公室,统一发布,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提升了工作效率,严防了涉密信息上网。
5.便民为先,提供多种公开渠道。一是网上公开。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信息公开是多数单位的特色,除了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许可外,不少单位开设了“局长信箱”、“信息公开”专栏。市人事局将与公众有关的人事编制、审批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收费依据近40项办理指南、33项人事编制业务流程图在宣城人事编制网、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二是开展宣传月活动。市财政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市民群众讲解《耕地占用税条例》,宣传新政策;在《宣城日报》上刊登新《条例》全文,并开辟专栏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答记者问。三是市政府网站在线咨询。围绕市民提出的问题,全市各有关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人才、政策等资源优势,认真解答,详细回复。全年,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回复市民咨询千余条,按时恢复率达99%以上。四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档案局利用自身优势,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五是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建委等单位本着“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原则,就本部门所掌握影响面广的重大政府信息以新闻发布会形式,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六是其他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百姓热线”等媒介,宣传本单位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通过检查,总体上看,各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认识上逐步到位,思想上进一步高度重视,紧迫感进一步增强,直接促进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初步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网评和重点检查,检查组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多集中在本单位常规性动态信息,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共资金的使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还没有做到完全公开。
(二)概念混淆。部分单位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名称混用、乱用和错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形式还不够丰富,渠道还不够畅通,信息互动还不够健全,对涉及到本部门一些重要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不能准确把握。
(四)实体查阅点建设刚刚起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适当场所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还不够规范,查阅方法还不够丰富,有些部门未能按要求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些单位的信息公开程序还缺乏制度性保障,制定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照搬照抄问题严重。有的单位尚未建立严格的层级审核制度,未明确相应的定期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新产生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缺乏规范的时限规定,以致有的信息从确定到实际公开的时间较长,特别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单位内部的监督检查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不够健全。
(六)服务公众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意见
(一)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业务素质,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严格审核,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规范的运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从健全制度着手,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要求各单位要依据《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公开的标准、内容、形式、程序,建立岗位职责、公开管理、保密管理、监督检查、奖惩考核等工作制度,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体查阅点建设。各单位在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要抄送市档案馆一份纸质文件。各单位也可以在本单位适当场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建立政府信息实体查阅点,方便市民及时查询。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受理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做好答复工作。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建设常用问题问答库。
(五)强化定期通报制度。以利民、便民、时效为原则,以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为前提,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指导性为目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规定,丰富发布内容,突出发布重点。市政府信息中心将根据各单位在网站重点栏目发布情况,及时统计信息发布量,并科学编制通报目录,力求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更加合理。
(六)加大宣传力度。在我市更大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力求通过宣传,不断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引导群众有序参政、议政,监督政府行为;力求通过宣传,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成为市民群众多渠道反应其利益诉求的良好平台。
二OO九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通报
抄送:省政务公开办,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宣城军分区。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5 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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