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府办  
索 引 号:PA001011610201002001 内容分类: 食品药品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0-2-3
名  称: 市食药监管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关 键 词:  
市食药监管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宣州区教育体育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2009年下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卫生等部门先后对宣州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了三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大部分学校食堂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通知要求各学校食堂对照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利用寒假停业这段时间,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制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二是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有专用的食品留样盒、冷藏设备,留样食品至少保留48小时;餐具要按规定进行消毒、保洁。三是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制度,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2年。四是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应封闭或装有防蝇、防尘、防虫害设施,门应有防蝇门帘或装有纱门。五是积极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标准》中有关食堂建设条件,利用寒假抓好整改,对硬件不到位的按照要求尽快改造,增添有关设备,抓紧时间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新学期开学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区教育局对宣州区各学校食堂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仍未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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