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辖区 |
污染 类型 |
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 时限 |
备注(*详细书面报告另附) |
1 | XCDH063 | 宣州区孙埠镇嵇村上游养鸭污染下游水;罗村铸铁厂水污染 | 宣州区 | 水 | 宣州区委、区政府 | 余宏汉、汪侃 | 经现场核查,反映的稽村上游养鸭场有2处,场主分别是当地村民黄联兵和董小波,养鸭场旁有一条山涧自然水沟。目前,黄联兵养鸭场存栏7000余只蛋鸭,董小波鸭场存栏14000余只蛋鸭。经现场核查和询问养鸭场主,两家养鸭场共自行开挖小水塘5个,用于放养,水塘换水时主要排入灌溉水渠和农田;部分蛋鸭在水沟内放养,对水体水质有一定影响。现场检查时,该厂建设有0.75吨铝壳中频炉2台、射芯机2台、抛丸机2台。该厂产生废水主要为为中频炉冷却水,经管道回收至厂区循环池内,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 是 |
(一)责令该两家养鸭场设置围挡,禁止在水沟内养鸭,禁止小水塘内污水排入自然水沟,并立即对水沟环境进行清理。截至11月26日,两家养鸭场均已设置围挡,在水沟内养殖的蛋鸭已经出售,已对小水塘内污水严格管控,防止排入自然水沟。 (二)已责令该两家养鸭场禁止补栏,此批蛋鸭全部出栏后,对养鸭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 (三)孙埠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行业监管指导,要求养殖户调整为旱养方式养殖,并对养殖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责令铸造厂立即停止生产,2019年11月26日前拆除与环评不符的生产设备。11月22日,已停止该企业生产供电;目前已拆除与环评不符的相关生产设备,现场正在清理中。 |
无 | 否 | 2020年5月30日 | |
2 | XCDH064 | 绩溪县临溪镇曹渡桥良材墨业与雄路煤灰场之间的道路,扬尘很重。位于雄路煤灰场附近有私人的养猪场、养鸡场有味道,但有可能在每天清理粪便时导致很重的味道,很难闻。 | 绩溪县 | 大气 | 绩溪县委、县政府 | 黄德泉、何刚 |
信访件线索所指道路为无等级农村进山土路,通行车辆极少,车辆行驶通过进山土路产生少量扬尘。 信访反映养殖户不是规模化养殖场,周边700米范围内无住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有关要求,从事生猪养殖伴有生猪养殖通常气味,检查时,未见臭气冲天情况。 信访反映养鸡户,不是规模化养殖、专业化养殖,实为本地农户种植果树、蔬菜、林下放养土鸡,属于农民个人劳动,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住户,符合发展林下经济和农民致富政策,检查时,未见明显异味。 |
是 | 临溪镇政府开展道路日常巡查管护。临溪镇政府、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对上述两户的日常走访、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 | 无 | 是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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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CDH065 | 宁国市位于北圆路、中鼎花园北面津圆小区旁边的浴室,用废旧的装潢材料板烧锅炉,气味刺鼻。 | 宁国市 | 大气 | 宁国市委、宁国市政府 | 王普、何田 | 信访人反映该洗浴室存在使用废旧装潢材料及废弃木板燃烧锅炉的行为,产生刺鼻气味,情况属实。 | 是 |
处理情况:用废旧的装潢材料及废弃木板燃烧锅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及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均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装潢材料及废弃木板燃烧锅炉,并及时清除完剩余装潢材料及废弃木板,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锅炉,同时对涉案当事人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21日下午,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向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装潢材料及废弃木板燃烧锅炉,并在三日内清除完剩余装潢材料,购买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锅炉。 2019年11月22日上午,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对津园年华浴洗室使用装潢材料及废弃木板燃烧锅炉事件进行立案查处,已通知其法人代表王新莲至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理。 截止2019年11月26日,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北园路津园村津园年华浴洗室已将废弃装潢材料清理完成,现在在用生物质燃料烧锅炉。 |
无 | 否 | 立即整改 | / |
4 | XCDH067 | 泾县蔡村镇河冲村的开发区有一个松香提炼的厂将废水排到农田。 | 泾县 | 水 | 泾县县委、县政府 | 耿鹏、施怀中 | 投诉人反映的“松香提炼的厂将废水排到农田”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蒸汽冷凝水产生,部分蒸汽冷凝水经过管道排到厂区内水塘,水塘内水有部分渗漏到围墙外沟渠农田,伴有松香气味。 | 是 |
1、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方案查处。 2、责令该公司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评及批复等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前不得恢复生产。 |
无 | 否 | 2019年12月31日 | |
5 | XCDH068 | 宣城双桥污水处理厂常年不正常运行,配套的污水主管网建设有质量问题,常年不修复,无法供水,管网工程名存实亡,政府每年支付大量运行费用。希望解决,将污水处理厂用起来。 | 宣州区 | 其他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 高捌玲、盛浩、张勇 |
2019年11月21日,接到转办单后,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核实,双桥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原因包括: 1、已建成的污水管网渗漏混接严重。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住建局等单位建设产业园区污水管网过程中,因图纸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及建设时序等原因,造成地下水渗漏进入污水管网及雨水混接等情况,最终导致污水稀释,进水浓度很低。 2、产业园区建成规模与原规划相差较大。目前产业园区建成规模不大,同时由于产业规划调整,已建成区域主要为农批市场、物流市场、羽绒产业园等产业,用水大户基本均自建了污水再生水回用设施,污水实际排放量很少,仅约0.14万吨/天。 3、双桥街道办事处大规模拆迁,污水量减少。近年受城市发展特别是产业园区发展影响,双桥街道办事处大规模拆迁,居住人口减少,污水量减至不足0.2万吨/天。 目前已开展的相关整改措施: 1、针对产业园区管网渗漏及混接问题,市住建局会同市城管局正开展产业园区已建市政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工作。 2、为完善双桥污水处理厂收集片区排水设施,市住建局加快产业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进度。 3、产业园区已开展园区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 |
是 |
协调各管网排查建设主体推进进度。 1、配合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及井室修复工程进度,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协调市住建局加快陵阳路污水提升泵站项目建设,保障宣州高新区东区污水顺利纳管,预计2019年12月底前投入运行。 2、协调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该项工作与污水管网及井室修复工程进度相衔接,目前正在开展排水管网检测工作,计划2019年11月完成检测,12月整改完毕。 3、协调宣州高新区东区企业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已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该项工作与污水管网及井室修复工程进度相衔接,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检测工作,正在编制污水管网修复方案,计划2019年12月整改完成。 4、协调市住建局和宣州区依据规划研究制定孙埠镇链接污水干管建设计划继续组织实施。目前宣州区已启动孙埠镇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完成进度30%,计划2019年12月完成。 5、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制监管力度,提高污水管网和检查井室设计、建设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验收,避免再次出现管网建设质量增量问题。 |
无 | 否 | 2019年12月31日 | / |
6 | XCWX019 | 宣城先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起早贪黑的生产,早上四五点就有大货车噪音,还有装载机的共鸣声,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睡眠,大货车开过,尘土飞扬,环境污染严重,沥青气味刺鼻,生活在这一带的居民,不得不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担忧,望相关领导予以重视,还我们美好家园 | 宣州区 | 大气、噪声 | 宣州区委、区政府 | 余宏汉、汪侃 |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已购置洒水车、雾炮机,物料均堆放于大棚内,大棚设置有喷淋抑尘系统,上料口、输送带已进行了封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时,有一定的沥青气味。该公司为订单式生产,一般生产时段为早上七点至下午三点,早上五点左右会有货车运送原料进场,车辆装卸运输时有一定的噪音现象。经走访企业周边居民,反映该企业生产运输时有噪音和沥青气味。 | 是 |
(一)督促该企业进一步密闭物料大棚,完善生产设备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噪音扰民。已完成厂区内堆料大棚和生产输送带封闭措施,正在开展隔音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二)区交通运输局加大对该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规范装载,有效覆盖。11月22日起,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大对沿线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违章现象;并要求企业出场车辆规范装载,有效覆盖,冲洗干净出场。 (三)古泉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噪音和沥青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沥青烟气排放达标,噪音排放超标。已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隔音降噪措施。 (四)古泉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五)督促企业密闭下料口,并对下料口的废气进行有限吸收处理。 |
无 | 否 | 2019年12月31日 | |
7 | XCWX020 | 泾县鸿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产生的废气不达标;2.未安装防噪设备;3.产生废水未达一级排放标准,且在青弋江一公里内。 | 泾县 | 水、大气、其他 | 泾县县委、县政府 | 耿鹏、施怀中 |
1.泾县鸿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泾县泾川镇下坊村(原泾县乐园化工厂内),距离青弋江约750m,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该项目不是工业项目,为服务业项目,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要求。 2.泾县鸿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按要求建设了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密闭隔声措施。目前,该公司正按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根据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照环评文件等提出的技术意见在进行整改。 |
是 |
责令泾县鸿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和设备调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限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泾川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中。 |
无 | 否 |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