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投诉: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9年购买了宣城市天下名筑小区的13#楼的房子,购房时合同上公摊为16.98,2021年6月底,开发商通知我拿房时,突然告知我公摊是19.06,让我补交公摊面积的钱15243.68元,并告知我套内面积一点没变,增加的全部是公摊面积,一栋楼有18层(每层有4户),算下来,我们13栋共补公摊面积150多平,试问哪些地方需要划入公摊面积,开发商在规划时和售楼时都不知道吗?还会突然多出这么多?如果说是误差,那这个误差是不是大的有点离谱,测绘的未免也太不专业了??那么一栋楼突然多出的150多平公摊准确地说到底摊在了哪里呢??开发商一句话说要加上公摊,这种事就要让业主老百姓来承担后果吗??这样合适吗??
如果说我买房时告知我公摊是19.06,和买房时告知我公摊是16.98,这两种情况下,我买不买这里房子结果是不一样的。这其中是不是涉及到了欺瞒,是不是侵害了我们业主老百姓的基本知情权和自主自愿购买权??我们众多业主反复找国投皖投开发商面谈想协商解决此事,业主们去了4次,每次开发商都是安排工作人员敷衍应付,并没有真正见到有话语权和决定权的领导,请问这是国企领导该有的态度和做派吗?肯请宣城市市政府、市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尽早给予解决,真正为基层老百姓做主,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