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484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泾县管道天然气未开通即断供管道液化气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所居住的泾县泾川镇学府嘉苑小区于今年年初开始安装管道天然气,然而至今管道仍未安装完毕,管道天然气尚未开通,但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于2021年8月3日停止了管道液化气的供应,导致小区多户居民无法做饭。既然天然气无法使用,为何要停掉液化气?为什么在公示栏未见任何告知?发展至今居民尽然还要为吃饭的问题发愁,寻遍管理机关只会踢皮球。望您能尽快处理,让我们回家能吃上一口热饭😅 | ||||||
来信时间 | 2021-08-03 13:03 |
回复时间 | 2021-08-03 14:30 | ||||||
---|---|---|---|---|---|---|---|
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8-03 14:30:0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08-04 17:26 | ||||||
---|---|---|---|---|---|---|---|
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泾县管道天然气未开通即断供管道液化气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2019年5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新区和旧城区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不得新建瓶组站、小区气化站;旧城区已建成的瓶组站、小区气化站,燃气经营许可期满后,应当停止使用。”我县原管道液化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全部到期,不能再进行管道液化气供应。我局已要求管道液化气公司停气前在小区张贴公告,告知小区业主。我局立即联系了皖能港华天然气公司,目前该小区管道及燃气表已基本安装完毕,开始点火通气,部分住户已通气,我局已要求该公司对学府嘉苑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最短时间内完成通气。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此复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