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1423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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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定工龄的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您好。请教一下。 我近期入职郎溪县某事业单位。单位认定工龄,需要我提供之前工作的合同。我联系了以前单位,但是前单位将我合同弄丢,现在档案里没有以前的合同。现在入职无法认定前面的工龄,请问这应该如何处理?万分感谢,急盼回复。 | ||||||
来信时间 | 2021-11-08 16:46 |
回复时间 | 2021-11-09 0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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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1-09 09:08:1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1-11-09 1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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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4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除国家或我省另有政策规定的外,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据此,需要认定工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材料,缺一不可。如目前材料缺失无法认定,可按无工作经历人员先核定试用期工资,待转正定级时提供完整材料,可在转正定级时认定工龄。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