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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758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绩溪县刘家门前123号黄定界户侵犯后排住户采光权和隐私权
信件内容 投诉:尊敬的市长:您好! 绩溪县华阳镇刘家门前小区由绩溪县政府统一规划建成,现刘家门前123号黄定界户因房屋装修,未和周边邻居商量,私自将原来房屋屋顶升高20CM,并将屋脊后退约30CM,并在三楼顶部建一座前后透明的阳光房。这不仅挡住了我们后排住户的光线,还侵犯了后排住户的隐私。后排住户多次想与黄定界商量,他不理睬,电话也不接。一个月前后排住户已经向有关部门反应,至今没得到解决,黄定界户目前仍然继续施工。 敬请领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解决!
来信时间 2021-11-14 10:14:48
回复时间 2021-11-15 08:32:43
回复部门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1-15 08:32:4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11-22 15:22:32
回复部门 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您于宣城市人民政府网提交的信箱已收悉,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①承办人与服务对象电话或当面沟通的具体时间:

2021年11月18日与服务对象当面沟通。

②承办人与服务对象沟通的具体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接到来信后,我镇立即联合来苏社区、执法局、自规局进行上户查看并做工作,目前该户已停止施工。下一步,我镇将联合各方,组织事件双方进行共同协商,切实拿出实际的解决办法,以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维护邻里和谐。

③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投诉人电话保密,因此无法得知满意程度。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11-14 10:14:48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11-15 08:35:43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11-22 16: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