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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6192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投诉宣城东方启明星拒不赔付幼儿上篮球课受伤产生的医疗相关费用
信件内容 投诉:2021年5月28日晚,我家娃徐某,5周岁,在宣城东方启明星聚星运动馆正常上篮球课时受伤。随即我在培训机构老师陪同下到宣城骨科医院就医,骨科医院初步诊断后,认为伤情较为复杂严重,建议转诊南京。在征得培训机构同意后,5月31日娃被送到南京儿童医院诊治,被确诊为右手肘关节外踝骨骨折,里面组织全部破损,手术后里面还打了两根钢钉。在南京就诊所有费用都是家长垫付。之后在和东方启明星领导丁某在协商费用赔付时,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拖延赔偿。在我方表示要上诉后,才同意按协商费用赔付,但前提是让我签署一张小孩已经康复且机构不担负任何责任的协议才肯赔付。我对宣城东方启明星及负责人丁某得有法不依、不负责任、颠倒黑白的行为感到很气愤,并在家长群摆出事实,寻求公道。之后,宣城启明星又请一位自称律师的人和我联系,草拟了第二份协议,让家长和幼儿担负30%的责任,但又说不清家长和幼儿为什么要承担30%责任,且只有后期娃在出现重大残疾时才会给予赔付。(娃定期还要去南京复查)在我表示拒绝的情况下,12月19日我在机构外正常维权时,培训机构报警,后飞彩派出所出面调解。12月21日上午经过协商,我表示同意派出所给出的协商结果,但是东方启明星拒绝。当天下午机构又请派出所同志联系我,让我承认我的所有言行是过激的,才肯赔付相关费用。 我在家长群的一切语言及在宣城东方启明星门外的一切行为都是我的合法维权,不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的情况。我对培训机构不愿承担责任,不想为之前的不当行为担责,确想以赔付费用作筹码,让家长来给培训机构不当和不负责任行为洗白感到很愤慨! 到目前为止,培训机构还没有正视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和此前行为的不当,所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尚未赔付费用。所以我想请机构主管部门针对宣城启明星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约谈监管,督促他们尽快依法依责赔付
来信时间 2021-12-22 12:17
回复时间 2021-12-23 08:06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2-23 08:06:0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12-30 09:40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东方启明星运动馆应属开发区管辖,建议您向市相关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1-12-30 17:47
回复部门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刻展开调查处理,若有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知您。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12-22 12:17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12-23 08:09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12-31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