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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5472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反映旌德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报私仇
信件内容 投诉:我首先申明一点,商家用展示样品冒充新品的行为是不是发现了就和消费者协商调解一下,没有被发现呢,今天是我,明天是张三,李四,那每一个人都会是下一个受害者。难道市场是商家说了算,商家给我调换不是应该的吗?对于商家的一点点有限补偿,我也愿意接受。但问题是全友家具的行为,市场监督局有没有义务监督管理一下,哪怕是批评教育,也能启到震慑作用,我们旌德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打造下,被评为最适合居住的国家级小镇,现在却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成了最适宜“商家”的小镇,这是全县人民的悲哀。 2021.12.6,我通过12345向旌德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旌德县全友家具专卖店以展示样品冒充新品,销售无包装,无合格证,无检测证的三无产品(也提供了大量证据,商家也承认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现已超过五个工作日,我至今未收到是否立案答复。 12.15日我通过市长信箱反映“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12.22日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终于作出不予立案的答复,对于不立案没有详细依据。 根据《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说明没有主观过错。 全友家具王总亲自带人给我送的展示品(有主观行为),被发现后采取抵赖、狡辨、拖延不处理的方式。且品牌家具以展示样品冒充新品,涉嫌销售欺诈。本身就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金额较大,价值5000多元。 我现在质疑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报私仇,请上级领导核实。
来信时间 2021-12-23 09:43:33
回复时间 2021-12-23 11:23:43
回复部门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2-23 11:23:4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12-27 14:27:32
回复部门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已于12月23日,将不予立案和对被举报人进行约谈的决定告知程女士,经沟通,程女士表示满意。

我局于12月24日上午对全友家居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其将展示品作为新品销售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诚信经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  2021.12.27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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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12-23 09:43:33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12-23 11:26:43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4-05-14 10: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