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789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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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泾县泰威电气有限公司乱罚款乱扣工资! | ||||||
信件内容 | 举报:泾县泰威电气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蔡村路30号。该公司乱罚款(没有证据的前提下)乱克扣员工工资,无事劳动法律法规,无法无天。向泾县人社局反映,泾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根本就不作为,充当保护伞。希望上级部门对泾县人社局进行监督,对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严厉批评,对泰威电气有限公司乱罚款乱扣工资严厉打击,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 ||||||
来信时间 | 2022-01-06 18:22 |
回复时间 | 2022-01-07 08: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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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1-07 08:52:2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1-11 1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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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现就你反映的泾县泰威电气有限公司乱罚款乱扣工资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你曾于2022年1月6日下午向泾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来电反映该问题。泾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并告知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据材料来办公室进行投诉登记。你并未前来我局就你反映问题进行投诉登记。泾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1月7日联系安徽泰威电气有限公司对你反映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查:你于2021年8月12日入职安徽泰威电气有限公司。入职后安徽泰威电气有限公司安排你进行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中告知了你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该公司规章制度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具有合法性。你所反映的该公司乱罚款乱扣工资问题,因你工作失误导致该公司产品造成损坏,该公司已书面告知你本人将扣除你20元工资,你本人已经同意。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安徽泰威电气有限公司可以从你工资中扣除赔偿费,该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如对本次处理有异议,请直接与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63-5031309,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7室。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