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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7726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咨询生育险报销流程及材料
信件内容 咨询: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10月份开始购买五险,女方无业,宝宝1月份出生,可以报销生育险吗?如何开具配偶未就业证明?又需要去哪里报销?
来信时间 2022-01-12 10:38
回复时间 2022-01-12 16:41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1-12 16:41: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1-12 17:08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生育险报销流程及材料”的咨询请询问是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2-01-13 15:14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19】59号)文件规定,第条:参保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按照定额补差的方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定额补贴标准支付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本人支付。(一)顺产:1000元;(二)难产:1400元;(三)剖宫产:2400元;(四)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360元;(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105元;(六)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70元;(七)输卵管结扎术:185元;(八)输精管结扎术:180元;(九):产前检查:400元。

所以按照您描述的如无其他特殊情况是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使用女方的城乡居民医保在医院直报后带上报销回执单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配偶未就业需要配偶未就业证明(男方单位或居委会出具)或男方填写《配偶未就业承诺书》。详情可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或2831595,感谢您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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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1-12 10:38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1-12 16:41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1-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