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132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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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过度防疫 | ||||||
信件内容 | 投诉: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过度防疫,要求低风险区回宣城进行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检测。 不按照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4号)内容执行,说有内部文件要求必须隔离。 | ||||||
来信时间 | 2022-01-24 19:31:47 |
回复时间 | 2022-01-25 08:36: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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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1-25 08:36:4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1-25 11:0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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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立即安排新冠防指办答复如下:目前,宣州区疫情防控指导性文件为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1〕109号、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2〕11号。根据不同类型新冠病毒产生的疫情进行分类管控,普通新冠病毒产生的疫情按照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1〕109号文件要求:对发生疫情的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健康监测14天,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奥密克戎病毒产生的疫情按照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2〕11号文件要求:发生奥密克戎疫情的中、高风险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7+7管控,即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用双采双检形式,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转为集中隔离。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