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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5132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过度防疫
信件内容 投诉: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过度防疫,要求低风险区回宣城进行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检测。 不按照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4号)内容执行,说有内部文件要求必须隔离。
来信时间 2022-01-24 19:31:47
回复时间 2022-01-25 08:36:49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1-25 08:36:4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1-25 11:03:06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立即安排新冠防指办答复如下:目前,宣州区疫情防控指导性文件为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1〕109号、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2〕11号。根据不同类型新冠病毒产生的疫情进行分类管控,普通新冠病毒产生的疫情按照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1〕109号文件要求:对发生疫情的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区域来返宣人员,健康监测14天,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奥密克戎病毒产生的疫情按照宣区新冠防疫指办〔2022〕11号文件要求:发生奥密克戎疫情的中、高风险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宣人员,一律实行7+7管控,即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用双采双检形式,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转为集中隔离。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1-24 19:31:47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区政府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1-25 08:39:49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1-25 14: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