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833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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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咨询医保账户变动相关事项 | ||||||
信件内容 | 咨询:尊敬的市长:您好! 本人前几年医保在郎溪县参保,现在单位改到宣城市宣州。2021年12月份医保系统升级之前,两个账户余额都可以在宣州区医院使用,系统升级之后,原参保地的账户余额不可以使用。请问区医保卡上的余额如何转入宣州区医保卡上?电话咨询过说要到原参保地开证明转移余额,可是这样很不方便呀!这个不能在宣城市级医保中心办理吗? | ||||||
来信时间 | 2022-02-08 16:09 |
回复时间 | 2022-02-08 1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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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2-08 17:25:3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2-09 1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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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立即安排医保局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暂不支持参保人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优先支持参保人使用正常参保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需使用暂停参保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可致电职工医保中心经办窗口(联系电话:0563-2822413)申请切换账户至暂停参保账户(特别提醒:账户切换后,正常参保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法使用);也可将原参保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移至我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一并转移,如需办理,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办的需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至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市政集团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23号窗口办理。 如有其它相关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0563---2821807。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