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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251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宣城公积金购买相应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以及相关材料咨询
信件内容 咨询: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标准等级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请问宣城公积金购买相应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是多少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信时间 2022-03-07 21:06:00
回复时间 2022-03-08 14:32:33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3-08 14:32:3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3-08 15:34:37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公积金[2022]1号文件)第3条“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标准等级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再上浮百分之二十”。职工购买绿色建筑申请公积金贷款不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3-07 21:06:00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3-08 14:32:33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3-08 1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