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266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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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宣城公积金购买相应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以及相关材料咨询 | ||||||
信件内容 | 咨询: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标准等级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请问宣城公积金购买相应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是多少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22-03-07 21:06 |
回复时间 | 2022-03-08 14: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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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3-08 14:32:3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3-08 15: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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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公积金[2022]1号文件)第3条“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标准等级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再上浮百分之二十”。职工购买绿色建筑申请公积金贷款不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