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4504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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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若干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您好,想要咨询一下我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流程和材料,以及什么情况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 ||||||
来信时间 | 2022-03-17 15:36 |
回复时间 | 2022-03-17 15: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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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3-17 15:47:2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3-17 1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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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新房以网上销售备案证明时间,二手房以契税发票时间)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1)、借款申请人在本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借款申请人家庭须符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商贷不计算次数);(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个人信用良好,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6)、同意在资金紧张时轮候发放贷款。(7)、职工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或职工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