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354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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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敬亭新苑、优诗美地、龙庭御园小区容积率的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一、2019年3月13日贵局于官网发布《敬亭新苑调整设计方案公示》、《优诗美地调整设计方案公示》、2019年3月15日又发布《龙庭御园调整设计方案公示》。 1、敬亭新苑小区:计容建筑面积120736平方米,规划总用地面积126363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121021平方米,容积率0.997,故推算出敬亭新苑小区容积率为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净用地面积的比值。 2、优诗美地小区:计容建筑面积140205.58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142139平方米,容积率1.0,按容积率为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容积率为0.986,容积率与公示内容不符。 3、龙庭御园小区:计容建筑面积59347.36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63190.91平方米,容积率0.94,故推算出龙庭御园小区容积率为计容建筑面积与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现就上述内容提出两点疑问: 1、优诗美地小区容积率为1.0如何计算而来? 2、敬亭新苑小区与龙庭御园小区公示内容仅仅相差2天,为何容积率计算式不相同? | ||||||
来信时间 | 2022-05-06 17:04 |
回复时间 | 2022-05-06 1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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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5-06 17:24: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5-07 1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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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悉。
经核查,优诗美地项目调整设计方案系由开发单位委托宣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其容积率指标系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核算。由于不同的设计单位在核算指标时保留有效数字的习惯不同,故最终呈现的指标数据略有区别,但这两个项目容积率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龙亭御园小区调整设计方案容积率指标与敬亭新苑小区调整方案容积率指标虽计算方式不同 ,但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
回复时间 | 2022-05-10 17: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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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悉。
1.优诗美地项目位于敬亭山以南、水阳江大道以北,该项目规划条件明确“容积率不大于1.01”。2019年3月13日公示的《优诗美地调整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宣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该方案中项目容积率为计容建筑面积与项目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计算结果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2.敬亭新苑项目位于敬亭山以南、水阳江大道以北,该项目规划条件明确“容积率不大于1.01”。2019年3月13日公示的《敬亭新苑调整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宝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该方案中容积率为计容建筑面积与项目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计算结果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3.龙亭御园项目位于宣城中学以北、书香路以西,该项目规划条件明确“容积率:不大于1.01”。2019年3月15日公示的《龙亭御园调整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宣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该方案中容积率为计容建筑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计算结果大于计容建筑面积与项目用地面积的比值且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4.根据《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9版)》规定:“本《通则》发布施行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提出规划条件或审定批准规划方案的,仍可按原规划条件或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上述三个项目设计方案容积率计算结果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5.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程市政科联系,联系电话:0563-2616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