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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892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问题
信件内容 咨询:尊敬的领导,您好!依据商务部商运函〔2019〕659号文件规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移交给地市级人民政府,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监管?谢谢!
来信时间 2022-05-17 19:32
回复时间 2022-05-18 09:40
回复部门 市商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5-18 09:40:1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5-19 16:59
回复部门 市商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属于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根据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整治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具体事宜可咨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22-05-20 17:55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情况如下:“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属于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根据宣城市商务局和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1日废止,目前暂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联系电话:0563-223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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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5-17 19:32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5-18 09:40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5-23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