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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8660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异地就医放疗费用报销事宜
信件内容 咨询:您好,请问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的情况下,在备案地三甲医院进行肿瘤放疗治疗,报销的比例为多少(排除自费的放疗方式)?如采用门诊放疗,报销的比例为多少?已在宣城市人民医院办理了慢性病门诊
来信时间 2022-06-07 19:30
回复时间 2022-06-08 12:06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6-08 12:06:3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6-09 11:31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

您好,由于您未表明参保类型,现分别以宣州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局为例为您解答。

如果是宣州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根据《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宣医保秘〔2020〕62号)文件,正常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转诊备案地三甲医院进行肿瘤放疗治疗,住院治疗的报销金额为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扣除起付线以后,在职人员按92%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按94%比例报销;门诊慢性病的报销金额为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扣除年度800元起付线以后,恶性肿瘤按90%比例报销。

如为宣州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医院同意转诊异地就医的,省内三甲医院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是65%,保底报销比例45%;省外报销比例是60%,保底报销比例40%;未经医院同意转诊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慢性病门诊报销省内医院报销比例参照省内普通住院报销,省外医院起付线2000元/年,报销比例是65%,保底报销比例45%。

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563-2830761,或者宣州区职工医保咨询电话:0563-2831402宣州区居民医保咨询电话0563-2829817、0563-282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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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6-07 19:30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6-08 12:06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6-09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