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502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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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恳请旌阳镇人民政府确认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 | ||||||
信件内容 | 投诉:申请人李千平和其姐姐李银凤(户籍地址为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南门社区河东巷60号)、姐姐李根娣(户籍地址为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新庄村二队)对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有很大争议,双方已经产生激烈的肢体冲突,未避免双方矛盾继续恶化产生严重后果。申请人请求旌阳镇人民政府对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进行确认,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 ||||||
来信时间 | 2022-06-23 09:00:59 |
回复时间 | 2022-06-23 14:4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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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6-23 14:41:3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6-28 08:29: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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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旌阳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镇自收到市长信箱反映的事项,镇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分管领导、司法所长、自然资源规划所和北门社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申请人李千平本人进行相关情况了解,最后确认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归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使用权属于李千平户。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