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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3502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恳请旌阳镇人民政府确认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
信件内容 投诉:申请人李千平和其姐姐李银凤(户籍地址为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南门社区河东巷60号)、姐姐李根娣(户籍地址为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新庄村二队)对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有很大争议,双方已经产生激烈的肢体冲突,未避免双方矛盾继续恶化产生严重后果。申请人请求旌阳镇人民政府对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进行确认,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来信时间 2022-06-23 09:00:59
回复时间 2022-06-23 14:41:36
回复部门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6-23 14:41:3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6-28 08:29:36
回复部门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旌阳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镇自收到市长信箱反映的事项,镇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分管领导、司法所长、自然资源规划所和北门社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申请人李千平本人进行相关情况了解,最后确认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路237号土地四周的自留地所有权归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使用权属于李千平户。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6-23 09:00:59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6-23 14:44:36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6-28 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