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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142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投诉浙江波普富山诗苑小区物业公司
信件内容 投诉:投诉,尊敬的领导,我是富山诗苑小区16幢103业主于2018年4月24日搬入小区,并在小区物业公司交了一年物业费及500元的装修押金开始装修住房,当时的物业是云峰物业,有物业公司开的收据,房屋装潢好后去物业公司要求退还装潢押金,物业以更换物业公司为由拒不退还押金多次协商无果,期间更换为浙江波普物业公司管理,当时更换物业公司没有任何人电话或者上门通知我,并且物业公司之间的交接必须是有台账和记录的。2021年4月26日小区物业公司打草又把我家的阳台玻璃打碎了,当时我就找了物业公司,他们也登记了并答应过几天给解决,期间我也多次找他们物业公司协商可一直到现在都没给解决。万般无奈之下我于2022年6月15日拨打了12345电话进行投诉,希望政府领导能够给予解决此事,可换来的却是开发区管委会0563—2626327的一个回复电话说装潢押金的事他们管不了也解决不了让我去法院起诉物业公司,打碎阳台玻璃的事他们可以让物业公司解决,但物业公司也就打了个电话简单敷衍了几句也就没有下文了。敢问领导,如果连物业公司的上级政府职能监管部门都管不了都解决不了,还有哪个部门能解决此事。物业公司之间交接的矛盾为什么要强加给我们业主由我们业主来解决来买单,恳请领导能够给予解决。
来信时间 2022-06-23 21:19:07
回复时间 2022-06-27 14:43:04
回复部门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6-27 14:43:0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7-04 15:12:32
回复部门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您所反映的阳台玻璃已更换,物业公司同意给予报销相关费用,但投诉人交给云峰物业的装修保证金,波普物业无法给予退还。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6-23 21:19:07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6-27 14:43:04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7-04 16: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