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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1254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请问领导,我要准备哪些材料?
信件内容 咨询: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位八旬退休老人,身体已日渐衰弱,有一件事一直在我心中:我与家属结婚五十五年,家属年轻时务农,现也年事已高,现结婚证已找不到,只有户口本证明。我担心假如我先家属离去,特咨询家属的供养问题需要哪些材料证明?(因近期听说无结婚证,不能办理家属供养)。所以务必请将办理所需材料证件及相关流程详细告知,万分感谢!!!
来信时间 2022-07-03 12:14:52
回复时间 2022-07-04 10:16:27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7-04 10:16: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7-05 10:04:36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从您反映的内容里,我们无法准确判断您想咨询办理的具体事项。因您来信中未留有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您可以拨打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563-3024138进行咨询。

如果您咨询的是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同时具体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7-03 12:14:52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民政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7-04 10:16:27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7-05 10: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