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10085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违规补课 | ||||||
信件内容 | 举报:郎溪十字镇一姓李老师违规补课,一、蔚来教育并无相关办学许可证,是不能招生的。,二、双减政策下、节假日寒暑假是不能招生补课的。该老师却四处发放传单,还在十字二小校门口摆放招生信息,并且在郎溪县四处设置补习场所,无视政策的规定,他本人也补课多年 请相关领导予以核查。 | ||||||
来信时间 | 2022-07-07 10:30 |
回复时间 | 2022-07-07 11:04 | ||||||
---|---|---|---|---|---|---|---|
回复部门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7-07 11:04:4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7-13 08:14 | ||||||
---|---|---|---|---|---|---|---|
回复部门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十字违规补课问题我单位已知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认真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李姓教师不属于我县教体系统,其举办的蔚来教育不属于我县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规范办学督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19号)文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7月8日下午,我局监察室、职成股、人事股组成调查组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走访,调查组在十字镇第二小学对面发现一处商品房张贴有蔚来教育广告,但屋内没有发现学生,其他补习场所,因未提供具体地址,查证困难。后期我局会及时关注,如有违规情况,一旦属实将依规查处。 联系人史云峰,联系电话:0563—7031019。 郎溪县教体局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