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5209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呼吁宣城市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
信件内容 | 咨询:尊敬的宣城市领导: 我们夫妻都是宣城人,2017年结婚,2018年有了小孩后就在宣城买了房。2018年11月开始背负了4400元的房贷,我们的商业贷款利率是5.88。 2019年因为刚结婚手里还有点钱可以还房贷。2020年感觉到还房贷有点吃力了。2021年因为养小孩和还房贷的压力,我离开了宣城出去打工挣钱还房贷,妻子在家挣孩子的奶粉钱。2022年公司效益不好面临裁员,我在回家就业和继续外出务工中纠结不定。 最近在网上了解到全国各地很多城市可以把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时又了解到宣城市启动暖心工程。 顾借此平台给领导写信,希望可以考虑下关心我们这群热爱宣城、想要留在宣城的年轻人的现状。通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我们小家庭的生活开支,减轻生存压力。 | ||||||
来信时间 | 2022-07-11 10:49 |
回复时间 | 2022-07-11 16:16 | ||||||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7-11 16:16:2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7-12 11:28 | ||||||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限制性条件之一是: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您2018年的购房行为已超过一年,不符合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017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量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资金呈持续净流出状态,致使公积金资金出现流动性不足。虽然采用了向商业银行融资和办理公转商贷款等措施缓解,但仍然无法满足本市缴存职工住房使用需求。按照省住建厅关于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要求,我市暂不具备条件办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业务.您可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