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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8014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泾县卫生局监督所王飞逃避东莞市公安局追缴的非法集资款违纪举报
信件内容 举报:尊敬的领导您好!现向你揭发泾县卫生局监督所王飞(******310015)拖欠公安部督办刑事立案平台(团贷网)正合普惠集资款43017.05元拒不还款一事。王飞2016年在团贷网正合普惠贷款一笔,至今已逾期4年多。2019年4月该款项被东莞市公安局定性为非法集资,由政府接手管理,东莞市公安局已多次在微信公众平台和网上公布信息,要求债务人及时归还款项,其本人一直置之不理,已被信用中国.信用东莞列为恶意逃废黑名单。 一,根据2019年10月发布的关于《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20年度录用公务员报告》中,明确表示失信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应给予开除处分. 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将人民群众集资款占为己有,拒接配合执法部门完成追赃工作,已违反《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已违反相关规定,应予处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条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鉴于其本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多项规定,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停职查办处分。另:鉴于本人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已严重损坏国家部门形象,请求上级给予所在单位严肃处理,要求单位加强员工党风建设教育,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还望领导严查,谢谢
来信时间 2022-07-22 14:27
回复时间 2022-07-23 09:01
回复部门 泾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7-23 09:01:4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7-28 14:56
回复部门 泾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泾县卫生局监督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王飞,男,199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泾县卫生局监督所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公务员。2016年王飞因家庭等原因向成都正合普惠金融平台贷款2万元,约定分36期偿还,期间严格按约定偿还。2017年,因成都正合普惠金融平台APP不能登录,导致无法履行还款约定。核查时,王飞说明其从未接到过或收到过东莞市公安局追缴还款问题的电话、信件等信息。您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7-22 14:27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泾县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7-23 09:04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7-28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