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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424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服义务兵期间算工龄还是算参加工作
信件内容 咨询: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该条款中“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算不算参加工作。
来信时间 2022-09-06 15:45:18
回复时间 2022-09-07 09:04:19
回复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07 09:04:1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9-07 15:36:30
回复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退役军人服义务兵年限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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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9-06 15:45:18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9-07 09:04:19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9-07 15: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