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41188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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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合法 | ||||||
信件内容 | 咨询:宣城宛陵湖新城物业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还收取了公共能耗费(当时是写在补充合同内的),但是之前物业向法院起诉不交物业费与公共能耗费的业主,公共能耗费这一项就被法院驳回了,说明这一项本身就不合法,但是现在宛陵湖新城物业还是在收取,请问政府部门是否处理 | ||||||
来信时间 | 2022-09-16 15:43 |
回复时间 | 2022-09-16 17: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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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16 17:39:4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9-20 15: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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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宛陵湖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约定了公众能耗费300/年。之前法院未判决是因为小区物业未提供提供2016年到2019年的票据。目前票据已整理完毕,未交能耗费的,小区物业会重新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