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41188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合法
信件内容 咨询:宣城宛陵湖新城物业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还收取了公共能耗费(当时是写在补充合同内的),但是之前物业向法院起诉不交物业费与公共能耗费的业主,公共能耗费这一项就被法院驳回了,说明这一项本身就不合法,但是现在宛陵湖新城物业还是在收取,请问政府部门是否处理
来信时间 2022-09-16 15:43
回复时间 2022-09-16 17:39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16 17:39:4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9-20 15:46
回复部门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宛陵湖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约定了公众能耗费300/年。之前法院未判决是因为小区物业未提供提供2016年到2019年的票据。目前票据已整理完毕,未交能耗费的,小区物业会重新起诉。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9-16 15:43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9-16 17:42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9-22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