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61393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对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会不作为的投诉 | ||||||
信件内容 | 投诉:我单位是安徽省熙沣源种业有限公司,地址:宣州区宣狸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5幢17-19号,联系人:周诚,联系电话:1*********5. 我单位于2020年12月与宣城博通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方投资合作协议(见附件),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8日发函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委托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宣服管函〔2021〕46号,见附件),至2021年9月1日宣城市政府4部门同意签字加盖公章,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审批(见附件)。我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鳌峰东路与里仁街交叉口西北角,编号GY210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我按时缴付该块土地的出让款,并按定时间与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然而,根据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8日发函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委托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宣服管函〔2021〕46号,)的承诺,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由园区管委会将出让地块交付给竞买人。自2021年10月25日至今天我单位未收到管委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地块,我单位多次与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咨询、沟通,答复是:该产业园区土地收回,项目重新选址。该如何推进的时间不能明确。根据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八条及(宣服管函〔2021〕46号文,出让方违约在先,给受让方投资建设、扩大产能造成直接损失。同样给宣城市投资招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我单位根据与相关接触,感受无语,愿退出该项目投资。 诉求:要求尽快退回土地出让款及三方协议中的基础设施代建费,根据自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八条及(宣服管函〔2021〕46号文,赔偿我单位相应的经济损失。 2022年9月28日 | ||||||
来信时间 | 2022-09-28 14:22:43 |
回复时间 | 2022-09-30 10:42:39 | ||||||
---|---|---|---|---|---|---|---|
回复部门 | 市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30 10:42:3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10-12 15:02:20 | ||||||
---|---|---|---|---|---|---|---|
回复部门 | 市现代服务产业园管委会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办批转的群众诉求件(单号:SZXX【2022】1244 号)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博通智能制造产业园问题处置工作,近日连续走访各入驻企业、实现全覆盖,并与各入驻企业(包括贵公司在内)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园区管委会与博通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开发单位就有关事项基本达成一致,对选择退出的企业在签订相关协议后,一是由博通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开发单位立即退还其收取的费用,二是由园区管委会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收回已出让用地。园区管委会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履行相关程序,计划在一个月内完成,望予以理解支持! 办理人:朱之尧,联系方式:3365309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