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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3083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双农村户口首套房退税的疑问
信件内容 咨询:近日黄金时代要交房了,拿房前交契税时听办事同志说,可以退税,在交完税后,去咨询退税事宜时,说像我这种不符合首套房。 1,这套要交的房子确实是我们夫妻在宣城的唯一房产 2,买房时把城区以前买的一套卖了,交的黄金时代的首付 3,买房时夫妻二人户口均为农村户口,今天因为二孩上学,把妻子户口转到城区 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不符合退税条件,为什么。
来信时间 2022-09-30 11:34
回复时间 2022-09-30 15:04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30 15:04:2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10-10 16:50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0〕2号)文件,对我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和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个人为单位),按照《宣城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区位等级划分表》,首次在市区二类地区(不含一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首次在市区三类及以外地区(不含一类地区、二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不符合首次购买的条件,因此不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2022年10月10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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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9-30 11:34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住建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9-30 15:04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10-11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