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42781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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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投诉泾县政府不作为 | ||||||
信件内容 | 投诉:1.我在2022.10.01坐泾县去往宣城的班运客车严重超载,遂向市交通局投诉,交通局先让我向属地交警部门反映核实后再进行处罚,我又投诉至公安局; 2.第二次投诉回复我的是泾县政府(办公室),但是正式回复我的时间已经超过5个工作日; 3.我在投诉中提到如果要联系我,请留下贵部门的联系方式,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我也不应该在投诉中留下我的联系方式,这是对隐私的保护,但是泾县政府以“无法与我取得联系”为由,拖延处理,我认为政府态度存在问题。 我希望:(1)处理客运超载;(2)“回复我的时间已经超过5个工作日”应该得到处理。(我的来信时间是2022.10.12 08:14:48,正式回复我的时间是2022.10.19 10:37:44) | ||||||
来信时间 | 2022-10-19 21:57 |
回复时间 | 2022-10-20 1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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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10-20 15:33:5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10-21 1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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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县公安交管大队在您的投诉信件中已说明“因无法联系到您本人,无法获取相关情况的视频和照片,请您收到回复后,及时拨打电话0563-2102234或者手机13805629129(微信同步),以便我单位获取相关视频和照片,进行查证”,你可随时联系并提供举证材料。此外,我县是严格按照市级交办时间进行回复,并无逾期情况,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