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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7024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新房空置时期缴纳物业费的规定
信件内容 咨询:您好! 在宣城新购置一处住宅。收房后一年半未装修未入住。今年上半年开始装修,装修垃圾自己运走的;下半年开始入住。请问: 1.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请给出具体法律条款。 2.各地均有房屋空置期物业费打折的规定,因为作为业主还不需要被服务,也确实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请问宣城有吗?如何规定的?
来信时间 2022-11-28 11:51:36
回复时间 2022-11-29 14:39:08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11-29 14:39:0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11-29 15:52:39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2022年11月29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11-28 11:51:36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住建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11-29 14:39:08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11-30 08: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