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6903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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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办理慢性病卡后外地门诊就医报销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领导好: 想咨询一下宣州区新农合医保,在宣城人民医院办理慢性病卡(慢性肾炎)后,在南京市三甲医院门诊复查开药,是否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是什么? | ||||||
来信时间 | 2022-12-30 17:28 |
回复时间 | 2023-01-03 0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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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1-03 09:42: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01-04 1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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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所述“慢性肾炎”为我市原市定病种,自2021年5月1日起,不再认定增加新的人员。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规定,与慢性肾炎有关的慢特病病种为“慢性肾脏病 ”、“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等病种。“慢性肾脏病 ”、“肾病综合征” 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常见慢性病病种,报销政策为起付线200元/年,省内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省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0%,报销限额2500元/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为特殊慢性病病种,如行血液透析按门诊单病种政策报销,如未行血液透析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可来电至宣州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563-2829817、0563-282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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