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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559 问题类型 举报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房子被村委会私拆,县政府不予处理
信件内容 举报:我是十字镇施吴村村民组陈馨雪瑞,针对本人位于施吴村戴桥村民组的私有房屋,被十字镇施吴村村委会拆除一事,我从2023年1月11日起,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直到2月1日我们一直未收到12345热线的书面回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拨打了12345热线,他们用语音告知了十字镇镇政府的答复,针对这份答复,结果我不同意,于是,我在2月3日上午向十字信访办反映此事,当时我要求信访办给出书面答复,他们没有作出书面答复,2月4日, 我只好联系12345热线,他们用语音告知了答复结果,对此结果我仍无法接受。 针对以上情况,我特向贵局反映事实 1.村委会在未向本人下达房屋拆除决定书,未向社会公示,没有本人书面签字拆除同意书的情况下,私自将本人房屋拆除,本人认为村委会涉嫌程序违法,我要求县局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向社会公示,向本人答复。2.12345热线及十字信访站对此事件作出答复的书面函,我们直到2月6日一直未收到,我认为他们这也是不合法律程序的,请求市局予以调查。3.本人的私有房屋是私有财产,应受法律保护,我的诉求是:重建被拆房屋或予以赔偿。
来信时间 2023-02-08 18:10:36
回复时间 2023-02-09 11:55:54
回复部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2-09 11:55: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3-02-16 11:10:27
回复部门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接到来信,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规建中心和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据调查,您此前曾多次拨打县长热线反映该问题,现将我镇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23年1月18日,十字镇分管规划建设负责同志与规建中心负责房屋建设的工作人员到村了解相关情况,经查,2022年7月,为推进施吴村自然村整治和房屋安全工作,该村戴桥村民组成立了理事会,由理事会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大多数村民对开展自然村整治表示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无偿拆除;7月底,在征求了您父亲的意见,并得到您父亲的口头支持和应允后,拆除了该村民组包括您在内的多处无功能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但您认为当时村委会没有与您本人沟通,自己不知情,并没有同意,坚持要求村里给予赔偿。

2月10日,联系施吴村的镇领导、镇综治办负责同志和施吴村相关负责同志到您母亲王女士家中,与您母亲面对面洽谈,协调处理此事。镇领导现场对自然村整治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对在处理该事项中因工作方法不当导致您误解的村干部给与了批评指正,村负责同志当面向王女士道歉。

2月14日,十字镇分管信访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人居环境的副镇长以及综治办负责同志再次到施吴村督导,要求妥善化解矛盾。

目前,对于您要求重建被拆房屋或予以赔偿的要求,十字镇施吴村正在积极协调化解中,尽最大努力争取您本人满意。

十字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3-02-08 18:10:36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3-02-09 11:58:54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3-02-16 11: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