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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753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依申请信息公开
信件内容 咨询:本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市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公开历年(2003年至今)市政府(前县政府)对卢村乡同溪村村民生活用水工程的资金、物质的帮扶(或投入)。请求事项:1、请求市政府依法公开自2003年至今,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本市卢村乡同溪村村民基本生活用水是否有过资金或物质帮扶(或投入);2、如果市政府自2003年至今对卢村乡同溪村有过村民基本生活用水项目的投入,请依法公开项目名称及具体投入金额。
来信时间 2023-02-15 12:32:51
回复时间 2023-02-15 14:33:34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2-15 14:33:3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3-02-17 15:36:16
回复部门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查,2021年同溪村实施了卢村乡同溪石溪蓄水坝工程,该项目实施地点为卢村乡同溪石溪,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中标价为150520.30元,审定价为150867.33元,2021年9月18日开标,2021年12月24日竣工验收,项目业主为同溪村,采用县级报账制,由水利主管部门直付到施工单位,项目资金未经过乡村两级财政专用账户。除该项目外,未核查出其他相关项目资金用于同溪村村民生活用水工程建设!

 卢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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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3-02-15 12:32:51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3-02-15 14:36:34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3-02-17 15: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