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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0724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物业收费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咨询:新购房屋,在未装修、全年未入住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全额缴纳物业费么?
来信时间 2023-05-26 16:09
回复时间 2023-05-26 16:31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5-26 16:31:3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3-05-29 09:13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于2023年5月26日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费由业主承担。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空置房屋是否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

具体问题您可以向市房地产中心物业管理科咨询,电话:3010999。

2023年5月29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3-05-26 16:09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住建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3-05-26 16:31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3-05-29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