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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82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无论门诊看病花了多少钱都不可以报销吗?
信件内容 咨询:我父母的保险是新农合,最近妈妈在江苏常州,南京都看过医生,门诊看病,没有住院,我的问题是:1.无论门诊看病花了多少钱都不可以报销吗?比如门诊看病花了5万,10万,也不可以报销吗?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吗?2.妈妈的参保地是宣城市,在江苏常州和南京看病住院可以报销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3.最近有推出'安徽惠民保‘’保险,这个保险也是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吗,只是门诊看病不可以报销吗?还是说门诊达到一定数量金额也可以报销,假设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来信时间 2023-12-30 12:57:25
回复时间 2024-01-02 10:28:01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1-02 10:28:0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4-01-03 15:12:27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无论门诊看病花了多少钱都不可以报销吗”的咨询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您父母参加的是宣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主要有以下保障政策:一是门诊报销政策主要有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大额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其中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在本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年度报销限额150“两病”门诊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常见慢性病鉴定标准,经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本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高血压支付限额为45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550元大额门诊一个参保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宣城市居民医保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核算后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予以报销,封顶额3000元;门诊慢特病分门诊常见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常见慢性病起付线200元/年,省内报销比例为60%,省外报销比例为50%特殊慢性病省内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省外起付线为2000元/年,报销比例65%,保底报销比例45%

二是市域外异地就医政策。对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市域内就医标准。其他按规定程序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未按规定程序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三是关于安徽惠民保政策。根据2024年度“安徽惠民保”产品保障方案个人版相关要求,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起付线1.5万元,赔付比例70%;医保目录外自付费用起付线2.5万元,赔付比例40%。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宣城市医保局:0563-283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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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3-12-30 12:57:25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4-01-02 10:28:01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4-01-03 15: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