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489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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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现行的车位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 ||||||
信件内容 | 咨询:请问现行的车位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参照哪个政策文件?之前听说是按车位价格2%收起,现在又是按面积收取?什么时间开始的?另外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的商品房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否还是1%(无电梯)和2%(有电梯)? | ||||||
来信时间 | 2024-02-08 22:05:24 |
回复时间 | 2024-02-18 08:24: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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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2-18 08:24: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2-18 11:26: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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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18日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市区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管理,2021年3月19日,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区范围内单独确权的车库(车位),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20元/m2的标准交存(人防工程除外)。
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我市市区范围内住宅及非住宅类商品房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1%(未配备电梯的)或2%(配备电梯的)的比例交存。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