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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2320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咨询出租车接单条件
信件内容 咨询:我市巡游出租车通过平台接网约车订单,请问有那些规定巡游车可以接网约车订单,巡游车必须具备哪些具体条件,出租车公司是不是也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信时间 2025-10-16 12:40
回复时间 2025-10-17 09:08
回复部门 市交通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5-10-17 09:08:5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5-10-17 09:09
回复部门 市交通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出租车接单相关事宜,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认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第一,巡游出租车可以接网约车订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第二,巡游出租车车辆及驾驶员,需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中对巡游出租车车辆及驾驶员、经营许可与区域限制、服务行为规范等要求。

    第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符合上述条件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方可提供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宣城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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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5-10-16 12:40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交通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5-10-17 09:08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5-10-17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