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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846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政策咨询
信件内容 咨询:目前是否可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补缴?最晚期限是什么时间?如何补缴?
来信时间 2025-10-30 18:16
回复时间 2025-10-31 08:13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5-10-31 08:13:4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5-11-03 08:47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政策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区政秘【2015】39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允许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目前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可以申请补缴已缴费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最高可以补缴至6000元。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如您有意愿,请抓紧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村(社区)、乡镇人社所尽快办理补缴手续。在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提档补缴将严格按照国家新政策执行。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宣州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63-27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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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5-10-30 18:16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人社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5-10-31 08:13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5-11-03 09:16